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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外邦種種罪惡

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a];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b]、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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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羅馬書 1:29 或作:陰毒。
  2. 羅馬書 1:30 或作:被神所憎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