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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信靠耶穌乃得稱義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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