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的榜样

那么,从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身上,我们学到什么呢? 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为有好行为而被称为义人,他就可以夸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没有可夸的。 圣经上不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吗? 人工作得来的工钱不算是恩典,是应得的。 但对于只信赦免罪人的上帝、不靠功劳的人,他的信就被算为义。

大卫也说不靠行为而被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 “过犯得到赦免、罪恶被遮盖的人有福了。 不被主定罪的人有福了。”

那么,这种福分只给受割礼的人吗?还是也给没有受割礼的人呢?因为我们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 10 他究竟是怎么被算为义人的呢?是他受割礼以前呢?还是以后呢?不是以后,而是以前。 11 他后来受割礼只不过是一个记号,表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而被称为义人了。他因此成为一切未受割礼的信徒之父,使这些人也可以被算为义人。 12 他也做了受割礼之人的父。这些人不只是受了割礼,还跟随我们先祖亚伯拉罕的脚步,效法他在未受割礼时的信心。

13 上帝应许将世界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行了律法,而是因为他因信而成了义人。 14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应许,信心就没有价值,上帝的应许也就落了空。 15 因为有律法,就有刑罚;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法的事。 16 所以,上帝的应许是借着人的信心赐下的,好叫这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的恩典,确保应许归给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不单是守律法的人,也包括一切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 17 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是我们所有人的父,正如圣经上说:“我已经立你为万族之父。”他所信的上帝是能够使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上帝。

18 他在毫无指望的情况下仍然满怀盼望地相信上帝的应许,因而成为“万族之父”,正如上帝的应许:“你的后裔必这么多”。 19 那时他将近百岁,知道自己身体如同已死,撒拉也过了生育的岁数,但他的信心仍然没有动摇。 20 他没有因不信而怀疑上帝的应许,反倒信心更加坚定,将荣耀归给上帝。 21 他完全相信上帝必能实现祂的应许。 22 因此,他被算为义人。 23 “他被算为义人”这句话不单单是为他写的, 24 也是为将来要被算为义人的我们写的,就是相信上帝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25 耶稣受害而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祂复活是为了使我们成为义人。

与上帝和好

我们既然因信而被称为义人,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了。 我们又靠着祂,借着信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欢欢喜喜地盼望分享上帝的荣耀。 不但如此,我们在苦难中也欢喜,因为知道苦难使人生忍耐, 忍耐生品格,品格生盼望。 这种盼望不会落空,因为上帝的爱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已倾注在我们心中。

当我们还软弱无助的时候,基督就在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了。 为义人死,是罕见的;为好人死,也许有敢做的; 但基督却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这样显明了。

现在,我们既然因祂所流的血而被称为义人,岂不更要靠着祂免受上帝的烈怒吗? 10 如果我们还与上帝为敌的时候,尚且可以借着上帝儿子的死亡与上帝和好,和好后的我们岂不更要借着祂儿子的生命得到拯救吗? 11 不但如此,我们借着主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之后,还要借着祂在上帝面前欢喜。

亚当与基督

12 因此,罪怎样从一个人进入世界并带来了死亡,死亡也怎样临到了全人类,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 13 没有律法之前,罪已经在世上了;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为罪。 14 事实上,从亚当到摩西的时代,死亡一直辖制着人类,甚至连那些不与亚当犯同样罪的人也不能幸免。亚当是将要来的那位的预表。

15 然而,上帝的洪恩远超过亚当的过犯。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要死亡,那么上帝的恩典,也就是通过耶稣基督一人所赐的恩典,岂不要更丰富地临到众人吗? 16 再者,上帝的恩赐不同于一人犯罪的后果。一人犯罪便带来审判和定罪,恩赐却使众人罪恶得赦、被称为义人。 17 如果因一人的过犯,死亡就借着那人做了王,那么接受上帝洪恩又得到祂所赐之义的人,岂不更要借着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吗?

18 如此说来,因为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为一人的义行,众人都被称为义人,得到生命。 19 因为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为一人的顺服,众人将被称为义人。 20 律法是后来颁布的,使过犯更多地显出来,只是哪里的罪越多,哪里的恩典就显得越丰富。 21 罪怎样掌权带来死亡[a],恩典也照样借着义掌权,为要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带来永生。

与基督同死同活

那么,我们该怎么说呢?我们可以继续犯罪,使恩典显得更丰富吗? 绝不可以!我们既然向罪死了,岂可继续活在罪中?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洗归属基督耶稣是和祂一同死吗? 我们借着洗礼和祂一同死了,埋葬了,这样我们的一举一动可以有新生命的样式,正如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如果我们和基督一同死了,也必和祂一同复活。 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使辖制我们身体的罪失去力量,使我们不再做罪的奴隶。 因为人一旦死了,便脱离了罪。

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相信也必与祂同活。 因为我们知道,基督既然从死里复活了,就不会再死,死亡也不能再控制祂。 10 祂死,是向罪死,只死一次;祂活,却是向上帝永远活着。 11 这样,你们应当看自己是向罪死了,但向上帝则看自己是活在基督耶稣里。

12 所以,不要让罪辖制你们必死的身体,使你们顺从身体的私欲; 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身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工具,而是要像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奉献给上帝,把身体献给上帝作义的工具。 14 罪不能再主宰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中。

做义的奴仆

15 那么,我们在恩典之中,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任意犯罪吗?绝不可以! 16 你们难道不明白吗?你们献身给谁、服从谁,就是谁的奴隶。做罪的奴隶,结局是死亡;做上帝的奴仆,就被称为义人。 17 感谢上帝!你们从前虽然做过罪的奴隶,现在却衷心服从了所传给你们的教导, 18 从罪中得到释放,成为义的奴仆。

19 因为你们有人性的软弱,我就从人的立场向你们解释。以前你们将身体献给肮脏不法的事,任其奴役,助长不法。现在你们要将身体奉献给义,为义效劳,成为圣洁的人。 20 你们做罪的奴隶时,不受义的约束, 21 做了现在想起来也觉得羞耻的事,得到了什么益处呢?那些事只能导致死亡! 22 但现在你们已从罪中得到释放,做了上帝的奴仆,这样会使你们圣洁,最终得到永生。 23 因为罪的代价就是死亡,而上帝借着主基督耶稣赐下的礼物则是永生。

婚姻关系的例子

弟兄姊妹,我现在对那些熟悉律法的人说:你们难道不知道律法只在人活着的时候管辖人吗? 比方说,一个妇人结了婚,只要丈夫还在世,她就受律法的约束要与丈夫在一起。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脱离了与丈夫的婚姻关系。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她若与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便算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即使改嫁,也不是淫妇。

我的弟兄姊妹,同样,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死了,使你们可以归于那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好为上帝结果子。 从前我们受自己罪恶本性[b]的控制,因律法而激发的罪恶欲望在我们身上发作,以致结出死亡的果子。 但现在,我们既然向着一度捆绑我们的律法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控制,能够以圣灵所赐的新样式,而不是以拘守教条的旧样式事奉上帝。

律法使人知罪

那么,我们可以说律法本身是罪吗?当然不是!没有律法,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律法若不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 然而,罪却趁机利用诫命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念,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没认识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来了之后,罪就活了,而我却死了。 10 我发现那本来要使人活的诫命反而叫我死, 11 因为罪利用诫命趁机引诱我,而且借着诫命杀了我。

12 其实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难道是良善的诫命叫我死吗?当然不是!是罪借着良善的诫命叫我死。这样,罪借着诫命叫我死就显出它实在是邪恶至极!

善恶相争

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属乎肉体,已经卖给罪做奴隶了。 15 我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我想做的,我做不到;而我憎恨的恶事,我偏偏去做! 16 既然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我就得承认律法是好的。 17 其实那并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的罪恶本性里面毫无良善,我有行善的心愿,却没有行善的力量。 19 我想行善,却不能行;我不想作恶,反倒去作。 20 如果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这就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

21 因此,我发现一个律:我想行善的时候,恶就不放过我。 22 按着我里面的意思[c],我喜爱上帝的律。 23 然而,我发觉在我身体内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战,将我俘虏,使我服从身体内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个被死亡控制的身体呢? 25 感谢上帝,祂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救了我!这样看来,我的内心服从上帝的律法,但我罪恶的本性却服从犯罪的律。

Footnotes

  1. 5:21 罪怎样掌权带来死亡”或译“罪怎样借着死亡掌权”。
  2. 7:5 罪恶本性”希腊文是“肉体”,以下皆用相同译法。
  3. 7:22 里面的意思”希腊文是“里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