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为例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难道你们不明白,律法只是在一个人活着的时候辖制这个人吗? 要知道,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是被律法约束的;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脱离了那关于丈夫的律法。 由此可见,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她如果归向别的男人,就被称为淫妇;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脱离那律法得了自由,即使归向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

因此,我的弟兄们,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被处死了,使你们归向另一位,就是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一位,好让我们能为神结出果子来。 原来,当我们还在肉体中的时候,罪的欲望藉着律法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a]做工,以致为死亡结了果子。 但如今,我们既然在那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结果我们得以按照圣灵的新样式来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条文的旧样式。

罪藉着诫命

那么,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然而,要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如果律法没有说“不可贪心”[b],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 但是,罪藉着诫命,趁机在我里面生出种种贪念。原来在律法之外,罪是死的。 我从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诫命一来,罪就活起来了, 10 我却死了。于是我发现,那本该带来生命的诫命,它却导致了死亡。 11 事实上,罪藉着诫命趁机欺骗了我,并藉着诫命杀了我。 12 因此,律法是神圣的,诫命也是神圣、公义、美善的。

内在的罪

13 那么,是那美善的导致了我的死吗?[c]绝对不是!而是罪。罪为要显出是罪,就藉着那美善的带来了我的死,使罪藉着诫命变得极其邪恶。 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而我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 15 实际上,我所做的,我不明白,因为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 16 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就赞同了律法是好的。 17 所以现在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 18 事实上,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行善的意愿在我里面,却行不出来。 19 这样,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做的恶,我反而去做。 20 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 21 因此我发现一个法则:当我愿意行善的时候,恶就在我里面。 22 就是说,按着内在的人,我喜爱神的法则, 23 然而我发现在我身体[d]中另有一个法则,与我理性的法则交战,把我掳到我身体中罪的法则里。 24 我这个人真是可悲呀!谁能救我脱离这属于死亡的身体呢? 25 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感谢归于神![e]由此可见,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从神的法则,另一方面在肉体中却服从罪的法则。

Footnotes

  1. 罗马书 7:5 身体的各部分——或译作“肢体”。
  2. 罗马书 7:7 《出埃及记》20:17;《申命记》5:21。
  3. 罗马书 7:13 导致了我的死吗?——原文直译“成了我的死吗?”
  4. 罗马书 7:23 身体——或译作“身体的各部分”或“肢体”。
  5. 罗马书 7:25 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感谢归于神!——或译作“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婚姻關係的例子

弟兄姊妹,我現在對那些熟悉律法的人說:你們難道不知道律法只在人活著的時候管轄人嗎? 比方說,一個婦人結了婚,只要丈夫還在世,她就受律法的約束要與丈夫在一起。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了與丈夫的婚姻關係。 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她若與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便算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即使改嫁,也不是淫婦。

我的弟兄姊妹,同樣,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死了,使你們可以歸於那位從死裡復活的基督,好為上帝結果子。 從前我們受自己罪惡本性[a]的控制,因律法而激發的罪惡慾望在我們身上發作,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 但現在,我們既然向著一度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的控制,能夠以聖靈所賜的新樣式,而不是以拘守教條的舊樣式事奉上帝。

律法使人知罪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 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 10 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 11 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

12 其實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

善惡相爭

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隸了。 15 我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因為我想做的,我做不到;而我憎恨的惡事,我偏偏去做! 16 既然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我就得承認律法是好的。 17 其實那並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的罪惡本性裡面毫無良善,我有行善的心願,卻沒有行善的力量。 19 我想行善,卻不能行;我不想作惡,反倒去作。 20 如果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這就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做的。

21 因此,我發現一個律:我想行善的時候,惡就不放過我。 22 按著我裡面的意思[b],我喜愛上帝的律。 23 然而,我發覺在我身體內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戰,將我俘虜,使我服從身體內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被死亡控制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這樣看來,我的內心服從上帝的律法,但我罪惡的本性卻服從犯罪的律。

Footnotes

  1. 7·5 罪惡本性」希臘文是「肉體」,以下皆用相同譯法。
  2. 7·22 裡面的意思」希臘文是「裡面的人」。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a]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律法使人知罪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良心與情慾交戰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b],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Footnotes

  1. 羅馬書 7:6 「心靈」或作「聖靈」。
  2. 羅馬書 7:22 原文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