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与社会

13 所有的人[a]都当服从在上掌权的,因为没有一个掌权的不是出于神。所有掌权的,都是由神所指定的。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违抗神所设立的;违抗的人,就自招惩罚。 事实上,对良善的行为,掌权者并不是可怕的;而对邪恶的行为,他才是可怕的。那么,你想要不惧怕掌权的,就应当做良善的事。这样,你就会得到他的称赞。 要知道,他是神的仆役,对你是有益处的。但你如果作恶,就该惧怕,因为他不是毫无理由的佩带刀剑。他是神的仆役,是报应者,使震怒临到作恶的人。 因此,你们必须服从,不仅是为了震怒的缘故,也是为了良心。 其实你们纳税,也是为了这缘故;因为他们是神的仆役,正是为此专心服事。 每个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给他:当得税的,就给他税;当得捐的,就给他捐;当受敬畏的,就敬畏他;当受尊敬的,就尊敬他。

爱邻如己

你们对任何人都不要亏欠什么;唯有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常以为亏欠。实际上,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这是因为,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窃,[b]不可贪心”[c]的诫命,或是别的什么诫命,都包含在“要爱邻如己”[d]这一句话里了。

10 爱是对邻人不做恶事,因此爱是成全律法的。

效法基督

11 再者,你们已经看见了这个时代,是你们[e]早应该从沉睡中醒过来的时候,因为比我们初信的时候,我们的救恩现在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昼近了。所以,我们要脱去黑暗的行为,配上光明的兵器。 13 我们要行事端正,好像在白昼中那样: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淫乱、好色;不可纷争、嫉妒。 14 相反,要穿上主耶稣基督;不要为了私欲而在属肉体的事上做任何安排。

Footnotes

  1. 罗马书 13:1 人——原文直译“灵魂”。
  2. 罗马书 13:9 有古抄本附“不可做伪证,”。
  3. 罗马书 13:9 《出埃及记》20:13-17;《申命记》5:17-21。
  4. 罗马书 13:9 《利未记》19:18。
  5. 罗马书 13:11 你们——有古抄本作“我们”。

服從政府的權柄

13 人人都要服從政府的權柄,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現存的政權都是上帝設立的。 所以,抗拒權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抗拒的人必自招懲罰。 掌權者不是叫行善的懼怕,而是叫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就要行得正,這樣你會得到稱讚。 要知道掌權者是上帝差遣的,對行得正的人有益處。然而,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必將你繩之以法[a]。他是上帝的僕人,代表上帝秉公行義,懲奸罰惡。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單是為了避免受到懲罰,也是為了良心無愧。

你們納稅也是為了同樣的緣故,因為官長是上帝的僕人,負責管理這類事務。 凡是別人該得的,都要給他。該得米糧的,就納糧給他;該得稅款的,就繳稅給他;該懼怕的,就懼怕他;該尊敬的,就尊敬他。

愛鄰如己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但在彼此相愛方面要常常覺得做得不夠。一個人愛別人,就成全了律法。 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 10 人若有愛心,就不會作惡害人,所以愛成全了律法。

11 還有,要知道現今是你們該醒過來的時候了!因為與初信的時候相比,我們得救的日子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天將破曉,我們要除掉黑暗的行為,穿上光明的盔甲[b] 13 我們要為人端正,光明磊落,不可荒宴醉酒、好色邪蕩、嫉妒紛爭。 14 你們要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榮美[c],不要只顧放縱罪惡本性的私慾。

Footnotes

  1. 13·4 他必將你繩之以法」希臘文是「他配劍,不只是作作樣子的」。
  2. 13·12 穿上光明的盔甲」或譯「帶上光明的兵器」。
  3. 13·14 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榮美」希臘文是「穿上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