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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a]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10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做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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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约翰一书 5:9 “该领受”原文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