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

有关生命之道,
是从太初就有的,
是我们所听到、
所亲眼看到、
所观察过、
又亲手摸过的——
的确,这生命已经显明出来;
我们看到了,
现在也做见证,
并向你们宣扬这永恒的生命;
这生命原来与父同在、
又向我们显明出来了。
我们把所看到、
所听到的也向你们宣扬,
好使你们也能够与我们相契合[a]
而我们又是与父
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相契合的。
我们写[b]这些事,
好使我们[c]大家的喜乐得以满足。

与神相契合

我们从基督[d]所听到,现在又传讲给你们的信息是这样的:神就是光,在他里面毫无黑暗。 如果我们说自己与神相契合,却仍然在黑暗中行走,我们就是在说谎,没有遵行真理; 但如果我们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样,我们就是彼此相契合[e]的;而且神的儿子耶稣[f]的血也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的罪。 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罪,我们就是在欺骗自己,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如果我们承认自己的罪孽,神[g]是信实的、公义的,他就会赦免我们的罪孽,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的不义。 10 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犯罪,我们就是把神[h]当做说谎者,他的话语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Footnotes

  1. 约翰一书 1:3 相契合——或译作“沟通”或“分享”。
  2. 约翰一书 1:4 我们写——有古抄本作“我们给你们写”。
  3. 约翰一书 1:4 我们——有古抄本作“你们”。
  4. 约翰一书 1:5 基督——原文直译“他”。
  5. 约翰一书 1:7 相契合——或译作“沟通”或“分享”。
  6. 约翰一书 1:7 耶稣——有古抄本作“耶稣基督”。
  7. 约翰一书 1:9 神——原文直译“他”。
  8. 约翰一书 1:10 神——原文直译“他”。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a]的喜乐充足。

耶稣的血洗净一切的罪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Footnotes

  1. 约翰一书 1:4 有古卷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