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基督[a]曾經顯現,是為了除去罪孽[b];在他裡面並沒有罪。 凡是住在基督[c]裡面的,就不繼續犯罪;凡是繼續犯罪的,就未曾看到他,也未曾認識他。

孩子們哪,不要讓任何人迷惑你們。行義的人是公義的,正如基督[d]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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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約翰一書 3:5 基督——原文直譯「那一位」。
  2. 約翰一書 3:5 罪孽——有古抄本作「我們的罪孽」。
  3. 約翰一書 3:6 基督——原文直譯「他」。
  4. 約翰一書 3:7 基督——原文直譯「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