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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美 名 勝 過 大 財 ; 恩 寵 強 如 金 銀 。

富 戶 窮 人 在 世 相 遇 , 都 為 耶 和 華 所 造 。

通 達 人 見 禍 藏 躲 ; 愚 蒙 人 前 往 受 害 。

敬 畏 耶 和 華 心 存 謙 卑 , 就 得 富 有 、 尊 榮 、 生 命 為 賞 賜 。

乖 僻 人 的 路 上 有 荊 棘 和 網 羅 ; 保 守 自 己 生 命 的 , 必 要 遠 離 。

教 養 孩 童 , 使 他 走 當 行 的 道 , 就 是 到 老 他 也 不 偏 離 。

富 戶 管 轄 窮 人 ; 欠 債 的 是 債 主 的 僕 人 。

撒 罪 孽 的 , 必 收 災 禍 ; 他 逞 怒 的 杖 也 必 廢 掉 。

眼 目 慈 善 的 , 就 必 蒙 福 , 因 他 將 食 物 分 給 窮 人 。

10 趕 出 褻 慢 人 , 爭 端 就 消 除 ; 紛 爭 和 羞 辱 也 必 止 息 。

11 喜 愛 清 心 的 人 因 他 嘴 上 的 恩 言 , 王 必 與 他 為 友 。

12 耶 和 華 的 眼 目 眷 顧 聰 明 人 , 卻 傾 敗 奸 詐 人 的 言 語 。

13 懶 惰 人 說 : 外 頭 有 獅 子 ; 我 在 街 上 就 必 被 殺 。

14 淫 婦 的 口 為 深 坑 ; 耶 和 華 所 憎 惡 的 , 必 陷 在 其 中 。

15 愚 蒙 迷 住 孩 童 的 心 , 用 管 教 的 杖 可 以 遠 遠 趕 除 。

16 欺 壓 貧 窮 為 要 利 己 的 , 並 送 禮 與 富 戶 的 , 都 必 缺 乏 。

17 你 須 側 耳 聽 受 智 慧 人 的 言 語 , 留 心 領 會 我 的 知 識 。

18 你 若 心 中 存 記 , 嘴 上 咬 定 , 這 便 為 美 。

19 我 今 日 以 此 特 特 指 教 你 , 為 要 使 你 倚 靠 耶 和 華 。

20 謀 略 和 知 識 的 美 事 , 我 豈 沒 有 寫 給 你 麼 ?

21 要 使 你 知 道 真 言 的 實 理 , 你 好 將 真 言 回 覆 那 打 發 你 來 的 人 。

22 貧 窮 人 , 你 不 可 因 他 貧 窮 就 搶 奪 他 的 物 , 也 不 可 在 城 門 口 欺 壓 困 苦 人 ;

23 因 耶 和 華 必 為 他 辨 屈 ; 搶 奪 他 的 , 耶 和 華 必 奪 取 那 人 的 命 。

24 好 生 氣 的 人 , 不 可 與 他 結 交 ; 暴 怒 的 人 , 不 可 與 他 來 往 ;

25 恐 怕 你 效 法 他 的 行 為 , 自 己 就 陷 在 網 羅 裡 。

26 不 要 與 人 擊 掌 , 不 要 為 欠 債 的 作 保 。

27 你 若 沒 有 甚 麼 償 還 , 何 必 使 人 奪 去 你 睡 臥 的 床 呢 ?

28 你 先 祖 所 立 的 地 界 , 你 不 可 挪 移 。

29 你 看 見 辦 事 殷 勤 的 人 麼 ? 他 必 站 在 君 王 面 前 , 必 不 站 在 下 賤 人 面 前 。

敬畏 神得真財富

22 名譽勝過多財,

恩寵勝過金銀。

世上有財主,也有窮人,

兩者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精明人看見災禍,就躲藏起來;

愚蒙人卻往前走,自取禍害。

謙卑和敬畏耶和華的賞賜,

就是財富、榮耀和生命。

奸詐人的道路,滿布荊棘和網羅;

謹慎自己的,必遠離這些。

教養孩童走他當行的路,

就是到老,他也不會偏離。

財主管轄窮人,

欠債的作債主的奴僕。

散播邪惡的,必收禍害;

他忿怒的杖終必毀掉。

心存良善看人的,必蒙賜福;

因為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窮人。

10 趕走好譏笑人的,紛爭就除去;

爭執和恥辱也必止息。

11 喜愛內心潔淨,嘴上有恩言的,

君王要作他的朋友。

12 耶和華的眼目護衛知識,

卻傾覆奸詐人的話。

13 懶惰人說:“外面有獅子,

我在街上必被殺害。”

14 淫婦的口是深坑,

耶和華所惱恨的必陷在其中。

15 愚妄束縛孩童的心,

管教的杖可以把愚妄遠遠驅除。

16 欺壓窮人為要增加自己財富的,

送禮給財主的,必致窮乏。

待人處事需仁慈謹慎

17 你要留心聽智慧人的言語,

專心領受我的知識。

18 如果你心裡謹守,

嘴唇上常常誦念這一切,自會覺得甘美。

19 我今日特別指教你,

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

20 我不是曾經給你們寫下(“我不是曾經給你們寫下”或譯:“我不是給你們寫了三十條”)

有關謀略和知識的事嗎?

21 要教你認識確實的真理,

使你把真理回覆那差派你來的人。

22 你不可因為貧窮人窮乏,就搶奪他的東西,

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窮苦人。

23 因為耶和華必為他們伸冤,

搶奪他們的,耶和華也必奪取那人的性命。

24 容易發怒的人,不要與他為友;

脾氣暴躁的人,不要與他來往,

25 免得你效法他的行徑,

自己就陷在網羅裡。

26 不要替別人擊掌擔保,

也不可為欠債的作保證人。

27 如果你沒有甚麼可以償還,

何必使人連你睡覺的床也奪去呢?

28 你的祖先立定古時的地界,

你不可遷移。

29 你見過辦事能幹的人嗎?

他必侍立在君王面前,

必不會侍立在低微的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