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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謹守誡命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a],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這樣,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有聰明。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這便醫治你的肚臍,滋潤你的百骨。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 10 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 11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b],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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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箴言 3:1 或作:指教。
  2. 箴言 3:11 或作: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