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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谨守诫命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a],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 因为他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 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 这样,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宠,有聪明。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不要自以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 这便医治你的肚脐,滋润你的百骨。 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 10 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 11 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b],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 12 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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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箴言 3:1 或作:指教。
  2. 箴言 3:11 或作: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