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告上法庭,審判官要判明是非。 如果有罪的一方被判受鞭打,審判官要命令他當場伏在地上,按罪行輕重受刑。 最多可以鞭打他四十下。如果超過四十下,你們就是在公開羞辱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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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如果人与人之间有争讼的事,就上法庭去;审判官审判他们的时候,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 如果有罪的人应受责打,审判官就要叫他伏下,当面按着他的罪,照着数目责打他。 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再多;恐怕你多打了他,过了这数目,你的兄弟就在你眼前受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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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告上法庭,审判官要判明是非。 如果有罪的一方被判受鞭打,审判官要命令他当场伏在地上,按罪行轻重受刑。 最多可以鞭打他四十下。如果超过四十下,你们就是在公开羞辱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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