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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17 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份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待逆子之例

18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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