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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你 要 愛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常 守 他 的 吩 咐 、 律 例 、 典 章 、 誡 命 。

你 們 今 日 當 知 道 , 我 本 不 是 和 你 們 的 兒 女 說 話 ; 因 為 他 們 不 知 道 , 也 沒 有 看 見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管 教 、 威 嚴 、 大 能 的 手 , 和 伸 出 來 的 膀 臂 ,

並 他 在 埃 及 中 向 埃 及 王 法 老 和 其 全 地 所 行 的 神 蹟 奇 事 ;

也 沒 有 看 見 他 怎 樣 待 埃 及 的 軍 兵 、 車 馬 , 他 們 追 趕 你 們 的 時 候 , 耶 和 華 怎 樣 使 紅 海 的 水 淹 沒 他 們 , 將 他 們 滅 絕 , 直 到 今 日 ,

並 他 在 曠 野 怎 樣 待 你 們 , 以 至 你 們 來 到 這 地 方 ;

也 沒 有 看 見 他 怎 樣 待 流 便 子 孫 以 利 押 的 兒 子 大 坍 、 亞 比 蘭 , 地 怎 樣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間 開 口 , 吞 了 他 們 和 他 們 的 家 眷 , 並 帳 棚 與 跟 他 們 的 一 切 活 物 。

惟 有 你 們 親 眼 看 見 耶 和 華 所 做 的 一 切 大 事 。

所 以 , 你 們 要 守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誡 命 , 使 你 們 膽 壯 , 能 以 進 去 , 得 你 們 所 要 得 的 那 地 ,

並 使 你 們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向 你 們 列 祖 起 誓 、 應 許 給 他 們 和 他 們 後 裔 的 地 上 得 以 長 久 ; 那 是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

10 你 要 進 去 得 為 業 的 那 地 , 本 不 像 你 出 來 的 埃 及 地 。 你 在 那 裡 撒 種 , 用 腳 澆 灌 , 像 澆 灌 菜 園 一 樣 。

11 你 們 要 過 去 得 為 業 的 那 地 乃 是 有 山 有 谷 、 雨 水 滋 潤 之 地 ,

12 是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眷 顧 的 ; 從 歲 首 到 年 終 ,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眼 目 時 常 看 顧 那 地 。

13 你 們 若 留 意 聽 從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的 誡 命 , 愛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盡 心 盡 性 事 奉 他 ,

14 他 ( 原 文 是 我 ) 必 按 時 降 秋 雨 春 雨 在 你 們 的 地 上 , 使 你 們 可 以 收 藏 五 穀 、 新 酒 和 油 ,

15 也 必 使 你 吃 得 飽 足 , 並 使 田 野 為 你 的 牲 畜 長 草 。

16 你 們 要 謹 慎 , 免 得 心 中 受 迷 惑 , 就 偏 離 正 路 , 去 事 奉 敬 拜 別 神 。

17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向 你 們 發 作 , 就 使 天 閉 塞 不 下 雨 , 地 也 不 出 產 , 使 你 們 在 耶 和 華 所 賜 給 你 們 的 美 地 上 速 速 滅 亡 。

18 你 們 要 將 我 這 話 存 在 心 內 , 留 在 意 中 , 繫 在 手 上 為 記 號 , 戴 在 額 上 為 經 文 ;

19 也 要 教 訓 你 們 的 兒 女 , 無 論 坐 在 家 裡 , 行 在 路 上 , 躺 下 , 起 來 , 都 要 談 論 ;

20 又 要 寫 在 房 屋 的 門 框 上 , 並 城 門 上 ,

21 使 你 們 和 你 們 子 孫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向 你 們 列 祖 起 誓 、 應 許 給 他 們 的 地 上 得 以 增 多 , 如 天 覆 地 的 日 子 那 樣 多 。

22 你 們 若 留 意 謹 守 遵 行 我 所 吩 咐 這 一 切 的 誡 命 , 愛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行 他 的 道 , 專 靠 他 ,

23 他 必 從 你 們 面 前 趕 出 這 一 切 國 民 , 就 是 比 你 們 更 大 更 強 的 國 民 , 你 們 也 要 得 他 們 的 地 。

24 凡 你 們 腳 掌 所 踏 之 地 都 必 歸 你 們 ; 從 曠 野 和 利 巴 嫩 , 並 伯 拉 大 河 , 直 到 西 海 , 都 要 作 你 們 的 境 界 。

25 必 無 一 人 能 在 你 們 面 前 站 立 得 住 ;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必 照 他 所 說 的 , 使 懼 怕 驚 恐 臨 到 你 們 所 踏 之 地 的 居 民 。

26 看 哪 , 我 今 日 將 祝 福 與 咒 詛 的 話 都 陳 明 在 你 們 面 前 。

27 你 們 若 聽 從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誡 命 , 就 是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就 必 蒙 福 。

28 你 們 若 不 聽 從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誡 命 , 偏 離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道 , 去 事 奉 你 們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就 必 受 禍 。

29 及 至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領 你 進 入 要 去 得 為 業 的 那 地 , 你 就 要 將 祝 福 的 話 陳 明 在 基 利 心 山 上 , 將 咒 詛 的 話 陳 明 在 以 巴 路 山 上 。

30 這 二 山 豈 不 是 在 約 但 河 那 邊 , 日 落 之 處 , 在 住 亞 拉 巴 的 迦 南 人 之 地 與 吉 甲 相 對 , 靠 近 摩 利 橡 樹 麼 ?

31 你 們 要 過 約 但 河 , 進 去 得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賜 你 們 為 業 之 地 , 在 那 地 居 住 。

32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今 日 在 你 們 面 前 所 陳 明 的 一 切 律 例 典 章 。

12 你 們 存 活 於 世 的 日 子 ,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列 祖 的 神 所 賜 你 們 為 業 的 地 上 , 要 謹 守 遵 行 的 律 例 典 章 乃 是 這 些 :

你 們 要 將 所 趕 出 的 國 民 事 奉 神 的 各 地 方 , 無 論 是 在 高 山 , 在 小 山 , 在 各 青 翠 樹 下 , 都 毀 壞 了 ;

也 要 拆 毀 他 們 的 祭 壇 , 打 碎 他 們 的 柱 像 ,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木 偶 , 砍 下 他 們 雕 刻 的 神 像 , 並 將 其 名 從 那 地 方 除 滅 。

你 們 不 可 照 他 們 那 樣 事 奉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但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從 你 們 各 支 派 中 選 擇 何 處 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 你 們 就 當 往 那 裡 去 求 問 ,

將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還 願 祭 、 甘 心 祭 ,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都 奉 到 那 裡 。

在 那 裡 ,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都 可 以 吃 ,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蒙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賜 福 , 就 都 歡 樂 。

我 們 今 日 在 這 裡 所 行 的 是 各 人 行 自 己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們 將 來 不 可 這 樣 行 ;

因 為 你 們 還 沒 有 到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安 息 地 , 所 給 你 的 產 業 。

10 但 你 們 過 了 約 但 河 ,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使 你 們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 又 使 你 們 太 平 , 不 被 四 圍 的 一 切 仇 敵 擾 亂 , 安 然 居 住 。

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12 你 們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13 你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你 所 看 中 的 各 處 獻 燔 祭 。

14 惟 獨 耶 和 華 從 你 那 一 支 派 中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就 要 在 那 裡 獻 燔 祭 ,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你 的 。

15 然 而 , 在 你 各 城 裡 都 可 以 照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福 分 , 隨 心 所 欲 宰 牲 吃 肉 ;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就 如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16 只 是 不 可 吃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17 你 的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 甘 心 獻 的 ,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吃 。

18 但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面 前 吃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都 可 以 吃 ;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歡 樂 。

19 你 要 謹 慎 ,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

20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照 他 所 應 許 擴 張 你 境 界 的 時 候 , 你 心 裡 想 要 吃 肉 , 說 : 我 要 吃 肉 , 就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地 吃 肉 。

21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離 你 太 遠 , 就 可 以 照 我 所 吩 咐 的 , 將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的 牛 羊 取 些 宰 了 ,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在 你 城 裡 吃 。

22 你 吃 那 肉 , 要 像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23 只 是 你 要 心 意 堅 定 , 不 可 吃 血 , 因 為 血 是 生 命 ; 不 可 將 血 ( 原 文 作 生 命 ) 與 肉 同 吃 。

24 不 可 吃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25 不 可 吃 血 。 這 樣 ,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得 福 。

26 只 是 你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和 你 的 還 願 祭 要 奉 到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去 。

27 你 的 燔 祭 , 連 肉 帶 血 , 都 要 獻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血 要 倒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肉 , 你 自 己 可 以 吃 。

28 你 要 謹 守 聽 從 我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話 , 行 耶 和 華 ─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善 , 看 為 正 的 事 。 這 樣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永 遠 享 福 。

29 耶 和 華 ─ 你 神 將 你 要 去 趕 出 的 國 民 從 你 面 前 剪 除 , 你 得 了 他 們 的 地 居 住 ,

30 那 時 就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他 們 除 滅 之 後 隨 從 他 們 的 惡 俗 , 陷 入 網 羅 , 也 不 可 訪 問 他 們 的 神 說 : 這 些 國 民 怎 樣 事 奉 他 們 的 神 , 我 也 要 照 樣 行 。

31 你 不 可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這 樣 行 , 因 為 他 們 向 他 們 的 神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憎 嫌 所 恨 惡 的 一 切 事 , 甚 至 將 自 己 的 兒 女 用 火 焚 燒 , 獻 與 他 們 的 神 。

32 凡 我 所 吩 咐 的 ,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遵 行 , 不 可 加 添 , 也 不 可 刪 減 。

要听从耶和华

11 “你们要爱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时刻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诫命。 要记住,我现在是对你们,而不是对你们的孩子说话。他们没有亲身经历、亲眼见过你们上帝耶和华的管教、威严、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臂膀; 祂怎样在埃及行神迹奇事对付法老及其国家; 怎样使红海淹没追赶你们的埃及军队和车马,将他们永远毁灭; 怎样在旷野一路看顾你们,一直来到这里; 怎样对付吕便人以利押的儿子大坍和亚比兰,使大地在以色列人当中裂开,吞没了他们及其家人、帐篷和所有随从。 你们亲眼目睹了耶和华的这些伟大作为。

“因此,你们要遵守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诫命,以便有力量过河攻取你们将要攻取的土地, 长久居住在耶和华起誓赐给你们祖先及其后裔的奶蜜之乡。 10 那片土地不像你们离开的埃及。在埃及你们撒种后,要像浇菜园一样辛勤灌溉[a] 11 而你们将要占领的那片土地却有山有谷,雨水充足, 12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从岁首到年终时时看顾那里。

13 “如果你们谨遵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诫命,全心全意地爱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事奉祂, 14 祂就会按时降下秋雨和春雨,使你们收获谷物、新酒和油, 15 有草场饲养牲畜,丰衣足食。 16 你们要谨慎,免得被迷惑,转而祭拜、供奉其他神明。 17 否则,耶和华必向你们发怒,使天不下雨、地无出产,以致你们在祂赐给你们的佳美之地上迅速灭亡。

18 “所以,你们要把我的这些吩咐铭记在心,系在手上,戴在额上作记号; 19 要用这些话教导你们的儿女,无论在家在外、或起或卧,都要讲论; 20 也要写在城门上和自家的门框上。 21 这样,你们及子孙就可以生活在耶和华起誓赐给你们祖先的土地上,与天地同长。 22 如果你们谨遵我吩咐你们的这一切诫命——爱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遵行祂的旨意,依靠祂, 23 耶和华就会为你们赶走那些比你们强大的民族,你们也必占领他们的土地。 24 你们脚掌踏过的地方都要归你们。你们的疆界南到旷野,北到黎巴嫩,东到幼发拉底河,西到地中海。 25 所到之处无人能抵挡你们,因为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会使那些地方的人对你们充满惧怕,正如祂对你们的应许。

26 “看啊,我今天把祝福和咒诅摆在你们面前。 27 你们若遵行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诫命,就会得到祝福。 28 你们若不遵行你们的上帝耶和华的诫命,偏离我今天吩咐你们当走的道路,随从不认识的神明,必受咒诅。 29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带领你们进入并占领那片土地时,你们要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诅。 30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属于住在亚拉巴的迦南人,位于约旦河西岸的日落之处,在吉甲对面,靠近摩利橡树。 31 你们穿过约旦河,占领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土地,定居下来以后, 32 要谨遵我今天颁布给你们的一切律例和典章。

合宜的敬拜

12 “只要你们生活在你们祖先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土地上,就要谨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你们赶走那里的列邦后,要彻底摧毁他们在高山上、丘陵上、绿树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你们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神像,砍倒他们的偶像,使它们的名字从那里消失。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在你们众支派中选一个地方作祂的居所,你们要去那里敬拜祂, 把你们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献、举祭、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头生的牛羊带到那里。 你们和家人要在那里,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吃喝;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蒙祂赐福而欢喜快乐。

“你们不可再像今日这样各行其是, 因为到如今你们还没有进入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安歇之地。 10 但不久你们将渡过约旦河,定居在那片土地上。耶和华将使你们四境太平,安然居住, 11 你们要把我吩咐你们献的燔祭、各种牲祭、十一奉献、举祭和一切还愿祭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敬拜场所。 12 在那里,你们和儿女、仆婢及同城中没有分到土地作产业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13 你们不可随处向耶和华献燔祭。 14 耶和华会在你们的一个支派中选定敬拜的场所,你们只可以在那里献燔祭,做我吩咐你们的一切事。

15 “你们可以随时在居住的各城宰杀牲畜吃,享受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所赐的福,像吃羚羊和鹿一样。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16 但你们不可吃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17 不可在你们的城里吃十一奉献的谷物、新酒和油、头生的牛羊、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举祭; 18 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与儿女、仆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华面前吃。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19 切记,只要你们还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记利未人。

20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按照祂的应许扩展你们的疆域后,你们若想吃肉,随时都可以吃。 21 如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敬拜场所离你们太远,你们可以在自己的城里,按照我的吩咐,随时宰杀耶和华赐给你们的牛羊吃, 22 就像你们吃羚羊和鹿一样。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23 但你们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25 你们要做耶和华视为正的事——不可吃血,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 26 你们要把圣物和还愿祭带到耶和华选定的地方。 27 你们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的祭坛上献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上。要把其他祭牲的血倒在坛上,但可以吃祭肉。 28 你们要认真听从我给你们的这些吩咐,做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视为正与善的事,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直到永远。

29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为你们铲除列国。你们要赶走他们,住在他们的土地上。 30 那时,你们要谨慎,不可受诱惑去效法他们的习俗,不可打听他们神明的事,说,‘这些民族怎样供奉他们的神明呢?我也要效法。’ 31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他们祭拜自己神明的种种行为令耶和华憎恶,他们甚至焚烧自己的儿女献给他们的神明。

32 “你们要谨遵我的一切吩咐,不可增添,也不可删减。

Footnotes

  1. 11:10 辛勤灌溉”希伯来文是“用脚灌溉”。

要聽從耶和華

11 「你們要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時刻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誡命。 要記住,我現在是對你們,而不是對你們的孩子說話。他們沒有親身經歷、親眼見過你們上帝耶和華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臂膀; 祂怎樣在埃及行神蹟奇事對付法老及其國家; 怎樣使紅海淹沒追趕你們的埃及軍隊和車馬,將他們永遠毀滅; 怎樣在曠野一路看顧你們,一直來到這裡; 怎樣對付呂便人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使大地在以色列人當中裂開,吞沒了他們及其家人、帳篷和所有隨從。 你們親眼目睹了耶和華的這些偉大作為。

「因此,你們要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以便有力量過河攻取你們將要攻取的土地, 長久居住在耶和華起誓賜給你們祖先及其後裔的奶蜜之鄉。 10 那片土地不像你們離開的埃及。在埃及你們撒種後,要像澆菜園一樣辛勤灌溉[a] 11 而你們將要佔領的那片土地卻有山有谷,雨水充足, 12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從歲首到年終時時看顧那裡。

13 「如果你們謹遵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全心全意地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事奉祂, 14 祂就會按時降下秋雨和春雨,使你們收穫穀物、新酒和油, 15 有草場飼養牲畜,豐衣足食。 16 你們要謹慎,免得被迷惑,轉而祭拜、供奉其他神明。 17 否則,耶和華必向你們發怒,使天不下雨、地無出產,以致你們在祂賜給你們的佳美之地上迅速滅亡。

18 「所以,你們要把我的這些吩咐銘記在心,繫在手上,戴在額上作記號; 19 要用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在外、或起或臥,都要講論; 20 也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 21 這樣,你們及子孫就可以生活在耶和華起誓賜給你們祖先的土地上,與天地同長。 22 如果你們謹遵我吩咐你們的這一切誡命——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遵行祂的旨意,依靠祂, 23 耶和華就會為你們趕走那些比你們強大的民族,你們也必佔領他們的土地。 24 你們腳掌踏過的地方都要歸你們。你們的疆界南到曠野,北到黎巴嫩,東到幼發拉底河,西到地中海。 25 所到之處無人能抵擋你們,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會使那些地方的人對你們充滿懼怕,正如祂對你們的應許。

26 「看啊,我今天把祝福和咒詛擺在你們面前。 27 你們若遵行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就會得到祝福。 28 你們若不遵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誡命,偏離我今天吩咐你們當走的道路,隨從不認識的神明,必受咒詛。 29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帶領你們進入並佔領那片土地時,你們要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 30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屬於住在亞拉巴的迦南人,位於約旦河西岸的日落之處,在吉甲對面,靠近摩利橡樹。 31 你們穿過約旦河,佔領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土地,定居下來以後, 32 要謹遵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

合宜的敬拜

12 「只要你們生活在你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就要謹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你們趕走那裡的列邦後,要徹底摧毀他們在高山上、丘陵上、綠樹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你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焚燒他們的亞舍拉神像,砍倒他們的偶像,使它們的名字從那裡消失。 你們不可按照他們的方式敬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要在你們眾支派中選一個地方作祂的居所,你們要去那裡敬拜祂, 把你們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獻、舉祭、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頭生的牛羊帶到那裡。 你們和家人要在那裡,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吃喝;要為你們所做的一切蒙祂賜福而歡喜快樂。

「你們不可再像今日這樣各行其是, 因為到如今你們還沒有進入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安歇之地。 10 但不久你們將渡過約旦河,定居在那片土地上。耶和華將使你們四境太平,安然居住, 11 你們要把我吩咐你們獻的燔祭、各種牲祭、十一奉獻、舉祭和一切還願祭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 12 在那裡,你們和兒女、僕婢及同城中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歡喜快樂。 13 你們不可隨處向耶和華獻燔祭。 14 耶和華會在你們的一個支派中選定敬拜的場所,你們只可以在那裡獻燔祭,做我吩咐你們的一切事。

15 「你們可以隨時在居住的各城宰殺牲畜吃,享受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所賜的福,像吃羚羊和鹿一樣。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6 但你們不可吃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17 不可在你們的城裡吃十一奉獻的穀物、新酒和油、頭生的牛羊、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舉祭; 18 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與兒女、僕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華面前吃。要為你們所做的一切,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歡喜快樂。 19 切記,只要你們還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記利未人。

20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按照祂的應許擴展你們的疆域後,你們若想吃肉,隨時都可以吃。 21 如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離你們太遠,你們可以在自己的城裡,按照我的吩咐,隨時宰殺耶和華賜給你們的牛羊吃, 22 就像你們吃羚羊和鹿一樣。潔淨的人和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23 但你們不可吃血,因為血就是生命;你們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25 你們要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不可吃血,以便你們及子孫凡事順利。 26 你們要把聖物和還願祭帶到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27 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祭壇上獻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上。要把其他祭牲的血倒在壇上,但可以吃祭肉。 28 你們要認真聽從我給你們的這些吩咐,做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視為正與善的事,以便你們及子孫凡事順利,直到永遠。

29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為你們剷除列國。你們要趕走他們,住在他們的土地上。 30 那時,你們要謹慎,不可受誘惑去效法他們的習俗,不可打聽他們神明的事,說,『這些民族怎樣供奉他們的神明呢?我也要效法。』 31 你們不可按照他們的方式敬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他們祭拜自己神明的種種行為令耶和華憎惡,他們甚至焚燒自己的兒女獻給他們的神明。

32 「你們要謹遵我的一切吩咐,不可增添,也不可刪減。

Footnotes

  1. 11·10 辛勤灌溉」希伯來文是「用腳灌溉」。

論 到 你 們 信 上 所 提 的 事 , 我 說 男 不 近 女 倒 好 。

但 要 免 淫 亂 的 事 , 男 子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妻 子 ; 女 子 也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丈 夫 。

丈 夫 當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

妻 子 沒 有 權 柄 主 張 自 己 的 身 子 , 乃 在 丈 夫 ; 丈 夫 也 沒 有 權 柄 主 張 自 己 的 身 子 , 乃 在 妻 子 。

夫 妻 不 可 彼 此 虧 負 , 除 非 兩 相 情 願 , 暫 時 分 房 , 為 要 專 心 禱 告 方 可 ; 以 後 仍 要 同 房 , 免 得 撒 但 趁 著 你 們 情 不 自 禁 , 引 誘 你 們 。

我 說 這 話 , 原 是 准 你 們 的 , 不 是 命 你 們 的 。

我 願 意 眾 人 像 我 一 樣 ; 只 是 各 人 領 受 神 的 恩 賜 , 一 個 是 這 樣 , 一 個 是 那 樣 。

我 對 著 沒 有 嫁 娶 的 和 寡 婦 說 , 若 他 們 常 像 我 就 好 。

倘 若 自 己 禁 止 不 住 , 就 可 以 嫁 娶 。 與 其 慾 火 攻 心 , 倒 不 如 嫁 娶 為 妙 。

10 至 於 那 已 經 嫁 娶 的 , 我 吩 咐 他 們 ; 其 實 不 是 我 吩 咐 , 乃 是 主 吩 咐 說 : 妻 子 不 可 離 開 丈 夫 ,

11 若 是 離 開 了 , 不 可 再 嫁 ,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 丈 夫 也 不 可 離 棄 妻 子 。

12 我 對 其 餘 的 人 說 , 不 是 主 說 , :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 妻 子 也 情 願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離 棄 妻 子 。

13 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願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離 棄 丈 夫 。

14 因 為 不 信 的 丈 夫 就 因 著 妻 子 成 了 聖 潔 , 並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就 因 著 丈 夫 ( 原 文 是 弟 兄 ) 成 了 聖 潔 ; 不 然 , 你 們 的 兒 女 就 不 潔 淨 , 但 如 今 他 們 是 聖 潔 的 了 。

15 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離 去 , 就 由 他 離 去 罷 ! 無 論 是 弟 兄 , 是 姐 妹 , 遇 著 這 樣 的 事 都 不 必 拘 束 。 神 召 我 們 原 是 要 我 們 和 睦 。

16 你 這 作 妻 子 的 , 怎 麼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 你 這 作 丈 夫 的 , 怎 麼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

17 只 要 照 主 所 分 給 各 人 的 , 和 神 所 召 各 人 的 而 行 。 我 吩 咐 各 教 會 都 是 這 樣 。

18 有 人 已 受 割 禮 蒙 召 呢 , 就 不 要 廢 割 禮 ; 有 人 未 受 割 禮 蒙 召 呢 , 就 不 要 受 割 禮 。

19 受 割 禮 算 不 得 甚 麼 , 不 受 割 禮 也 算 不 得 甚 麼 , 只 要 守 神 的 誡 命 就 是 了 。

20 各 人 蒙 召 的 時 候 是 甚 麼 身 分 , 仍 要 守 住 這 身 分 。

21 你 是 作 奴 隸 蒙 召 的 麼 ? 不 要 因 此 憂 慮 ; 若 能 以 自 由 , 就 求 自 由 更 好 。

22 因 為 作 奴 僕 蒙 召 於 主 的 , 就 是 主 所 釋 放 的 人 ; 作 自 由 之 人 蒙 召 的 , 就 是 基 督 的 奴 僕 。

23 你 們 是 重 價 買 來 的 , 不 要 作 人 的 奴 僕 。

24 弟 兄 們 , 你 們 各 人 蒙 召 的 時 候 是 甚 麼 身 分 , 仍 要 在 神 面 前 守 住 這 身 分 。

25 論 到 童 身 的 人 , 我 沒 有 主 的 命 令 , 但 我 既 蒙 主 憐 恤 能 作 忠 心 的 人 , 就 把 自 己 的 意 見 告 訴 你 們 。

26 因 現 今 的 艱 難 , 據 我 看 來 , 人 不 如 守 素 安 常 才 好 。

27 你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 就 不 要 求 脫 離 ; 你 沒 有 妻 子 纏 著 呢 , 就 不 要 求 妻 子 。

28 你 若 娶 妻 , 並 不 是 犯 罪 ; 處 女 若 出 嫁 , 也 不 是 犯 罪 。 然 而 這 等 人 肉 身 必 受 苦 難 , 我 卻 願 意 你 們 免 這 苦 難 。

29 弟 兄 們 , 我 對 你 們 說 , 時 候 減 少 了 。 從 此 以 後 , 那 有 妻 子 的 , 要 像 沒 有 妻 子 ;

30 哀 哭 的 , 要 像 不 哀 哭 ; 快 樂 的 , 要 像 不 快 樂 ; 置 買 的 , 要 像 無 有 所 得 ;

31 用 世 物 的 , 要 像 不 用 世 物 , 因 為 這 世 界 的 樣 子 將 要 過 去 了 。

32 我 願 你 們 無 所 罣 慮 。 沒 有 娶 妻 的 , 是 為 主 的 事 罣 慮 , 想 怎 樣 叫 主 喜 悅 。

33 娶 了 妻 的 ,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罣 慮 , 想 怎 樣 叫 妻 子 喜 悅 。

34 婦 人 和 處 女 也 有 分 別 。 沒 有 出 嫁 的 , 是 為 主 的 事 罣 慮 , 要 身 體 、 靈 魂 都 聖 潔 ; 已 經 出 嫁 的 , 是 為 世 上 的 事 罣 慮 , 想 怎 樣 叫 丈 夫 喜 悅 。

35 我 說 這 話 是 為 你 們 的 益 處 , 不 是 要 牢 籠 你 們 , 乃 是 要 叫 你 們 行 合 宜 的 事 , 得 以 殷 勤 服 事 主 , 沒 有 分 心 的 事 。

36 若 有 人 以 為 自 己 待 他 的 女 兒 不 合 宜 , 女 兒 也 過 了 年 歲 , 事 又 當 行 , 他 就 可 隨 意 辦 理 , 不 算 有 罪 , 叫 二 人 成 親 就 是 了 。

37 倘 若 人 心 裡 堅 定 , 沒 有 不 得 已 的 事 , 並 且 由 得 自 己 作 主 , 心 裡 又 決 定 了 留 下 女 兒 不 出 嫁 , 如 此 行 也 好 。

38 這 樣 看 來 , 叫 自 己 的 女 兒 出 嫁 是 好 , 不 叫 他 出 嫁 更 是 好 。

39 丈 夫 活 著 的 時 候 , 妻 子 是 被 約 束 的 ; 丈 夫 若 死 了 ,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 隨 意 再 嫁 , 只 是 要 嫁 這 在 主 裡 面 的 人 。

40 然 而 按 我 的 意 見 , 若 常 守 節 更 有 福 氣 。 我 也 想 自 己 是 被 神 的 靈 感 動 了 。

论婚姻

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 不过,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

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丈夫才有权;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妻子才有权。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除非双方同意,才可以暂时分房,以便专心祈祷。以后,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有的是这样,有的是那样。

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就应该结婚,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 10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若是离开了,妻子不可再嫁别人,只能与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至于其他的人,主没有吩咐什么,但我要说,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但乐意和他同住,他就不应离弃妻子。 13 同样,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但乐意和她同住,她就不应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同样,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 15 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就让他离开好了。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上帝呼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 16 你这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做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 18 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不必消除割礼;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也不必去受割礼。 19 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 20 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21 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不必因此而烦恼。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也不要放过机会。 22 因为,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隶。 24 弟兄姊妹,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25 关于独身的问题,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但我既然深受主恩,成为祂忠心的仆人,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

26 鉴于目前时势艰难,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 27 已经有妻子的,就不要设法摆脱她;还没有妻子的,就不要想着结婚。 28 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

29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时日不多了,从今以后,那些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哭泣的,要像不哭泣的;欢喜的,要像不欢喜的;置业的,要像一无所有的。 31 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

32 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 33 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想着如何取悦妻子, 34 难免分心。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想着如何取悦丈夫。 35 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不是要束缚你们,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好叫你们殷勤、专心事奉主。

36 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女方的年纪也够大,自己又情欲难禁,就成全他的心愿,让他们结婚吧!这并不算犯罪。 37 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结婚,这样做也好。 38 所以,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但不结婚则更好。

39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妻子必须忠于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

論婚姻

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 不過,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

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過正常的夫妻生活。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丈夫才有權;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妻子才有權。 夫妻不可虧負彼此的需要,除非雙方同意,才可以暫時分房,以便專心祈禱。以後,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 我這番話是准許你們結婚,並不是命令你們結婚。 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有的是這樣,有的是那樣。

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 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 10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妻子不可再嫁別人,只能與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至於其他的人,主沒有吩咐什麼,但我要說,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但樂意和他同住,他就不應離棄妻子。 13 同樣,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但樂意和她同住,她就不應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聖潔了。同樣,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聖潔了。否則你們的孩子就是不潔淨的,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 15 倘若不信的一方堅持要離開的話,就讓他離開好了。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必勉強。上帝呼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相處。 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各人應當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這是我對各教會的吩咐。 18 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不必消除割禮;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也不必去受割禮。 19 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 20 各人應當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 21 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不必因此而煩惱。不過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也不要放過機會。 22 因為,如果你蒙召信主時是奴隸,現在則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現在則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不要做人的奴隸。 24 弟兄姊妹,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

25 關於獨身的問題,主並沒有給我任何命令,但我既然深受主恩,成為祂忠心的僕人,就向你們提供一些意見。

26 鑒於目前時勢艱難,我認為各人最好是安於現狀。 27 已經有妻子的,就不要設法擺脫她;還沒有妻子的,就不要想著結婚。 28 男婚女嫁並不是犯罪,只是有家室的人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我是盼望你們能夠免去這些苦惱。

29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時日不多了,從今以後,那些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 30 哭泣的,要像不哭泣的;歡喜的,要像不歡喜的;置業的,要像一無所有的。 31 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

32 我希望你們無牽無掛。未婚的男子可以專心於主的事,想著怎樣討主的喜悅。 33 但已婚的男子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妻子, 34 難免分心。沒有丈夫的婦女和處女可以專心於主的事,叫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婚的婦女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丈夫。 35 我這樣說是為了你們的好處,不是要束縛你們,是要鼓勵你們做合宜的事,好叫你們殷勤、專心事奉主。

36 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女方的年紀也夠大,自己又情慾難禁,就成全他的心願,讓他們結婚吧!這並不算犯罪。 37 如果這人心裡確信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結婚,這樣做也好。 38 所以,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但不結婚則更好。

39 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妻子必須忠於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給信主的弟兄。 40 然而,照我的意見,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