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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份

18 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得產業;他們可以吃耶和華的火祭,那是他的產業。 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新的油,以及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眾支派中揀選他,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利未人若離開他在以色列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就要在那裏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正如他的眾弟兄利未人在耶和華面前侍立一樣。 除了賣祖產所得的以外,他們[a]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

禁止異教的習俗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之地,不可學那些國家行可憎惡的事。 10 你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星象的、行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施符咒的、招魂的、行巫術的和求問死人的。 12 凡做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因這可憎惡的事,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13 你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作完全人。 14 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家都聽從觀星象的和占卜的,但是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准你這樣做。」

興起像摩西的先知

15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弟兄中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他。 16 這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那日向耶和華—你的 神所求的一切,說:『求你不要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對我說:『他們說得對。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放在他口裏;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訴他們。 19 誰不聽從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向他追究。 20 若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說了我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處死。』 21 你心裏若說:『我們怎能知道那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呢?』 22 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沒有實現,或不應驗,這話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而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必怕他。」

Footnotes

  1. 18.8 「他們」:撒瑪利亞五經和七十士譯本是「他」。

利未人的产业

18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在以色列中,必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他们应得的一份”直译是“它的份”,即利未支派的份)。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

“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的子孙,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

“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离开了那里,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勿随从异族风俗

“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学习去行。 10 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直译是“使自己的儿女经过进入火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 念咒的、问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 因为行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厌恶的;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为你要赶走的那些民族,都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却不容许你这样行。

应许兴起一位先知

15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中间,就是从你的众兄弟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来,像我一样;你们要听从他。 16 这正是你在何烈山开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的 神的一切话,说:‘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的 神的声音了;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了,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华对我说:‘他们所说的都很好。 18 我要从他们的兄弟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一样;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里,他必把我吩咐他们的一切话都对他们说。 19 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追讨那人的罪。

对待假先知的条例

20 “‘不过,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须处死。’ 21 如果你心里说:‘耶和华没有说过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 一位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如果那话不成就,也不应验,这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