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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當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之間的訴訟,或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情面;無論大小,你們都要聽訟。不可因人而懼怕,因為審判是 神的事。你們當中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讓我來聽訟。』 18 那時,我已經把你們所當做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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