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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吩咐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任何罪[a],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償,另外再加五分之一,交給所虧負的人。 那人若沒有至親可接受所賠償的,所賠償的就要歸耶和華,交給祭司;另外還要獻一隻贖罪的公羊為他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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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5.6 「若犯了人所常犯的任何罪」或譯「若犯了任何虧負人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