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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以色列人不可再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當罪而死。 23 惟獨利未人要在會幕中事奉,他們要擔當罪孽,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 因為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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