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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從那日起,我的僕人一半做工,一半拿槍、拿盾牌、拿弓、穿[a]鎧甲,官長都站在猶大眾人的後邊。 17 修造城牆的、扛抬材料的都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 18 修造的人都腰間佩刀修造,吹角的人在我旁邊。 19 我對貴胄、官長和其餘的人說:「這工程浩大,我們在城牆上相離甚遠。 20 你們聽見角聲在哪裡,就聚集到我們那裡去。我們的神必為我們爭戰。」

21 於是,我們做工,一半拿兵器,從天亮直到星宿出現的時候。 22 那時,我又對百姓說:「各人和他的僕人當在耶路撒冷住宿,好在夜間保守我們,白晝做工。」 23 這樣,我和弟兄、僕人並跟從我的護兵都不脫衣服,出去打水也帶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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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尼希米記 4:16 「穿」或作「拿」。

16 从那时起,我的仆人一半继续修筑城墙,一半身穿盔甲,手持长矛、盾牌和弓箭负责守卫。官长都站在修筑城墙的所有犹大人后面。 17 搬运工人一手工作,一手拿兵器。 18 修筑城墙的人工作的时候都腰间配剑。吹号的人在我旁边, 19 我对贵族、官员和其余的民众说:“这工程浩大,范围广阔,我们在城墙上相隔很远, 20 因此你们一听见号角声,就要聚到我那里。我们的上帝必为我们争战!”

21 这样,从黎明直到星星出现,我们的人一半工作,一半手持兵器守卫。 22 那时,我又吩咐众人各带仆人在耶路撒冷住宿。他们夜间可以帮我们守卫,白天帮我们工作。 23 我和我的兄弟、仆人及跟从我的守卫都衣不解带,刀不离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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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4:23 刀不离身”或译“出去打水时也带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