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7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Script) Shen Edition
婚姻的問題
7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2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丈夫;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權柄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忽略對方的需求,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在兩相情願下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是出於容忍,不是命令。 7 我願眾人像我一樣;但是各人都有來自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他們若能維持獨身像我一樣就好。 9 但他們若不能自制,就應該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結婚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復和;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是我,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一起生活,她就不可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會因着妻子成了聖潔;不信的妻子也會因着丈夫[a]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就由他離開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着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 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照蒙召時的身份生活
17 無論如何,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 神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我在各教會裏都是這樣規定的。 18 有人受割禮後才蒙召,他就不必除去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前蒙召,他就不必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了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了甚麼,只要謹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要守住這身份。 21 你是作奴隸時蒙召的嗎?不要介意;若能獲得自由,就爭取自由更好。 22 因為,蒙主呼召的奴僕是主所釋放的人;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份。
未婚和寡居
25 關於未婚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安於現狀。 27 你已經有了妻子,就不要求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未婚女子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一樣; 30 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樂的,不像在快樂;購買的,像一無所得; 31 享受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這世界;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 33 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 34 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
36 若有人認為自己待他的女兒[b]不合宜,女兒也過了適婚年齡[c],他可以隨意處理,不算有罪,讓兩人結婚就是了。 37 倘若有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不讓女兒結婚[d],這樣做也好。 38 這樣看來,讓自己的女兒結婚[e]固然是好,不讓她結婚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長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能守節就更有福氣。我想我自己也有 神的靈的感動。
哥林多前書 7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Traditional)
論婚姻
7 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 2 不過,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
3 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過正常的夫妻生活。 4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丈夫才有權;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妻子才有權。 5 夫妻不可虧負彼此的需要,除非雙方同意,才可以暫時分房,以便專心祈禱。以後,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 6 我這番話是准許你們結婚,並不是命令你們結婚。 7 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有的是這樣,有的是那樣。
8 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 9 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 10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妻子不可再嫁別人,只能與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至於其他的人,主沒有吩咐什麼,但我要說,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但樂意和他同住,他就不應離棄妻子。 13 同樣,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但樂意和她同住,她就不應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聖潔了。同樣,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聖潔了。否則你們的孩子就是不潔淨的,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 15 倘若不信的一方堅持要離開的話,就讓他離開好了。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必勉強。上帝呼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相處。 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各人應當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這是我對各教會的吩咐。 18 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不必消除割禮;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也不必去受割禮。 19 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 20 各人應當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 21 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不必因此而煩惱。不過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也不要放過機會。 22 因為,如果你蒙召信主時是奴隸,現在則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現在則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不要做人的奴隸。 24 弟兄姊妹,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
25 關於獨身的問題,主並沒有給我任何命令,但我既然深受主恩,成為祂忠心的僕人,就向你們提供一些意見。
26 鑒於目前時勢艱難,我認為各人最好是安於現狀。 27 已經有妻子的,就不要設法擺脫她;還沒有妻子的,就不要想著結婚。 28 男婚女嫁並不是犯罪,只是有家室的人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我是盼望你們能夠免去這些苦惱。
29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時日不多了,從今以後,那些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 30 哭泣的,要像不哭泣的;歡喜的,要像不歡喜的;置業的,要像一無所有的。 31 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
32 我希望你們無牽無掛。未婚的男子可以專心於主的事,想著怎樣討主的喜悅。 33 但已婚的男子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妻子, 34 難免分心。沒有丈夫的婦女和處女可以專心於主的事,叫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婚的婦女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丈夫。 35 我這樣說是為了你們的好處,不是要束縛你們,是要鼓勵你們做合宜的事,好叫你們殷勤、專心事奉主。
36 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女方的年紀也夠大,自己又情慾難禁,就成全他的心願,讓他們結婚吧!這並不算犯罪。 37 如果這人心裡確信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結婚,這樣做也好。 38 所以,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但不結婚則更好。
39 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妻子必須忠於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給信主的弟兄。 40 然而,照我的意見,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
歌 林 多 前 書 7
Chinese New Testament: Easy-to-Read Version
婚姻
7 现在谈谈你们信中提到的事情。男人不结婚是件好事。 2 不过,因为有性犯罪的危险,所以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妻子,每个女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应该对妻子尽丈夫的义务,妻子也应该对丈夫尽妻子的义务。 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力,这权力在于丈夫;丈夫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力,这权力在于妻子。 5 夫妻不要拒绝对方的性要求,除非你们为了要全身心地投入祈祷,双方同意在暂短的一段时间里回避同房。然后还是要恢复房事,免得你们缺乏自我控制,让撒旦有机可乘。 6 我这么说是迁就而不是下命令。 7 但愿所有的人都像我一样。但是上帝对每个人的恩赐不一样。一个人是这样,另一个人则是那样。
8 对于未婚者和寡妇,我的话是∶“他们最好像我一样过独身生活。 9 但是如果不能控制自己,他们应该结婚,结婚总比欲火中烧好。”
10 对那些结了婚的人,我给他们这项命令(这是主的命令,不是我的命令):妻子不要与丈夫离婚, 11 (如果她离了,最好保持独身或与丈夫重归于好。)丈夫也不应该和妻子离婚。
12 我要对其余的人说(这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如果哪位兄弟娶了不信主的妻子,而她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他就不应与她离婚。 13 如果哪位女信徒有不信主的丈夫,而他愿与她共同生活,她就不应与他离婚。 14 因为,通过信主的妻子,使不信主的丈夫得以神圣;通过信主的丈夫,使不信主的妻子也得以神圣。如果不是这样,你们的孩子就不干净,但是,现在他们是神圣的。
15 不过,不信主的一方要离婚就让他离吧。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兄弟或姐妹们就是自由的。上帝召唤我们和睦相处。 16 做妻子的,你或许会拯救你的丈夫;丈夫,你也许会拯救你的妻子。你现在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按上帝召唤你们的方式生活
17 每个人都应该继续按照主赐给他的方式去生活—即你们受到主召唤时的状况。这是我对所有教会的要求。 18 如果一个人受到召唤时已经受了割礼 [a],他不应该隐瞒。如果一个人受到召唤时还没受到割礼,那么他也不应该接受割礼。 19 一个人是否受到割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恪守上帝的命令。 20 每人都应该保持他被召唤时的状态。 21 如果你受到召唤时是奴隶,不要因此而苦恼,但是,如果你有得到自由的机会,就争取自由。 22 因为被召唤时是奴隶的人,蒙召后在主内就成了自由人,他属于主;同样,信主时是自由的人,信主后却成了基督的奴隶。 23 你们这些人是用重金赎买来的,所以不要成为人的奴隶。 24 兄弟们,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应该继续保持他蒙召时的状态。
关于结婚问题
25 关于未婚的人,我没有从主那里得到什么命令。但是,我对你们谈谈我的意见。因为主赐给了我怜悯,所以,我是值得信赖的。 26 目前的处境艰难,因此,我认为,你们最好安于现状(不结婚)。 27 如果你已有了妻子,不要企图摆脱她。如果还没有结婚,也不要寻找妻子。 28 如果你已经结婚了,你并没有犯罪;未婚女子结婚也没有过错。不过,那些结婚的人在这种生活中会有很多烦恼,我是想要你们摆脱这种烦恼。
29 兄弟们,我想要告诉你们:时间不多了。从现在起,有妻子的人要像不曾结过婚一样; 30 悲伤的人应该表现得仿佛并不悲伤;快乐的人也仿佛并不快乐;买东西的人就当自己不拥有任何东西; 31 充分利用这个世界给他们提供一切的人,就仿佛自己并没有充分利用它一样。因为当今这个世界正在消亡。
32 我要你们摆脱忧虑。未婚的人关心的是主的事,想的是怎样取悦主。 33 结了婚的男人关心的是尘世的事情,想的是如何取悦妻子, 34 他难免不分心。未婚女子或独身女子关心的是主的事业,想的是身心都能侍奉主。但是,结了婚的女人关心的是世俗的事情,想的是如何取悦丈夫。 35 我说这些是为你们好,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为了使你们有正确的生活方式,一心一意地侍奉主,不为其它事情分心。
36 若有人觉得自己对未婚妻举止不得当,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欲,他们需要结婚,他就该去结婚。 37 他不是在犯罪。他们应该结婚。但如果他意志坚定,不受任何压力的影响,并且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因而决定不和他的未婚妻结婚,他也是在做一件好事。 38 因此和未婚妻结婚的人做得对,不与未婚妻结婚的人做得更好。
39 只要丈夫还活着,已婚女子就要受婚姻的约束。但是,如果丈夫死了,她可以和任何想嫁的人结婚,但是她必须在主内结婚。 40 以我之见,她不再婚会更快乐,我相信我也有上帝的灵。
Footnotes
- 歌 林 多 前 書 7:18 割礼: 割去包皮。每个犹太人男婴都受到割礼,这是上帝和亚伯拉罕所立的契约的一个标记。
哥林多前书 7
Chinese New Version (Simplified)
婚姻的问题
7 关于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 2 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 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 6 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并不是命令。 7 我愿人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有各人从 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8 我现在要对未婚的人和寡妇说,他们若保持像我这样就好了; 9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应当结婚,因为结婚总比欲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如果离开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要对其余的人说(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愿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离弃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愿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也因着那个弟兄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现在他们都是圣洁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在这种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强。 神呼召你们,是要你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
保持蒙召时的身分
17 不过,主怎样分给各人, 神怎样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着去行事为人。我也这样吩咐各教会。 18 有人受了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遮掩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受割礼。 19 割礼算不得甚么,没有割礼也算不得甚么,要紧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他就应当保持原来的情况。 21 你蒙召的时候是作奴仆的吗?不要为此烦恼。但如果你能够得到自由,就要把握这机会。 22 因为作奴仆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属于主的自由人了;照样,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仆了。 23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就应当在 神面前保持这原来的情况。
未婚、守独身、守寡的问题
25 关于未婚的,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怜悯,成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见提出来。 26 为了目前的困难,我认为人最好能保持现状。 27 你已经有了妻子吗?就不要想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吗?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这不是犯罪;如果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过,这样的人要受肉体上的苦难,我却不愿你们受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买了东西的要像一无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没有享用的一样,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样去得主喜悦;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妻子的欢心, 34 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 35 我说这话,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益处;我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对主忠诚。
36 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 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决,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决心让女朋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结婚的,作得好,那不结婚的,作得更好。(或译:“36 如果有人认为待自己的女儿不合适,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且应当这样行,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让她们结婚,这不是犯罪。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定,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权作主,决心留下自己的女儿,这样作也是好的。38 所以,那让自己女儿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让女儿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倘若她能守节,就更有福了。我想我这话也是 神的灵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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