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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问题

关于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 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对妻子要尽本分;妻子对丈夫也要如此。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张的权柄,权柄在丈夫;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张的权柄,权柄在妻子。 夫妻不可忽略对方的需求,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在两相情愿下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而引诱你们。 我说这话是出于容忍,不是命令。 我愿众人像我一样;但是各人都有来自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我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他们若能维持独身像我一样就好。 但他们若不能自制,就应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为妙。

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不然要跟丈夫复和;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对其余的人说—是我,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离弃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一起生活,她就不可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会因着妻子成了圣洁;不信的妻子也会因着丈夫[a]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了,但现在他们是圣洁的。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开,就由他离开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你们原是要你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照蒙召时的身份生活

17 无论如何,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恩赐和 神所召各人的情况生活。我在各教会里都是这样规定的。 18 有人受割礼后才蒙召,他就不必除去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前蒙召,他就不必受割礼。 19 受割礼算不了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了什么,只要谨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要守住这身份。 21 你是作奴隶时蒙召的吗?不要介意;若能获得自由,就争取自由更好。 22 因为,蒙主呼召的奴仆是主所释放的人;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未婚和寡居

25 关于未婚女子,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作为一个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安于现状。 27 你已经有了妻子,就不要求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 28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未婚女子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会遭受肉身上的苦难,我宁愿你们免受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一样; 30 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乐的,不像在快乐;购买的,像一无所得; 31 享受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这世界;因为这世界的局面将要过去了。

32 我愿你们一无挂虑。没有结婚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令主喜悦; 33 结了婚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让妻子喜悦, 34 于是,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为主的事挂虑,为要身体和心灵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让丈夫喜悦。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对主忠诚。

36 若有人认为自己待他的女儿[b]不合宜,女儿也过了适婚年龄[c],他可以随意处理,不算有罪,让两人结婚就是了。 37 倘若有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不让女儿结婚[d],这样做也好。 38 这样看来,让自己的女儿结婚[e]固然是好,不让她结婚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长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随意再嫁,只是要嫁给主里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见,她若能守节就更有福气。我想我自己也有 神的灵的感动。

Footnotes

  1. 7.14 “丈夫”:原文直译“弟兄”。
  2. 7.36 “女儿”或译“未婚妻”。
  3. 7.36 “女儿…适婚年龄”或译“女儿也过了年龄,应该结婚”;又或译“对未婚妻有强烈的欲望”。
  4. 7.37 “不让女儿结婚”或译“不跟未婚妻结婚”。
  5. 7.38 “让…结婚”或译“跟自己的未婚妻结婚”。

婚姻的问题

关于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 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 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并不是命令。 我愿人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有各人从 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我现在要对未婚的人和寡妇说,他们若保持像我这样就好了;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应当结婚,因为结婚总比欲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如果离开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要对其余的人说(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愿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离弃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愿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也因着那个弟兄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现在他们都是圣洁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在这种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强。 神呼召你们,是要你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

保持蒙召时的身分

17 不过,主怎样分给各人, 神怎样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着去行事为人。我也这样吩咐各教会。 18 有人受了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遮掩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受割礼。 19 割礼算不得甚么,没有割礼也算不得甚么,要紧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他就应当保持原来的情况。 21 你蒙召的时候是作奴仆的吗?不要为此烦恼。但如果你能够得到自由,就要把握这机会。 22 因为作奴仆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属于主的自由人了;照样,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仆了。 23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就应当在 神面前保持这原来的情况。

未婚、守独身、守寡的问题

25 关于未婚的,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怜悯,成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见提出来。 26 为了目前的困难,我认为人最好能保持现状。 27 你已经有了妻子吗?就不要想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吗?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这不是犯罪;如果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过,这样的人要受肉体上的苦难,我却不愿你们受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买了东西的要像一无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没有享用的一样,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样去得主喜悦;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妻子的欢心, 34 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 35 我说这话,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益处;我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对主忠诚。

36 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 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决,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决心让女朋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结婚的,作得好,那不结婚的,作得更好。(或译:“36 如果有人认为待自己的女儿不合适,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且应当这样行,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让她们结婚,这不是犯罪。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定,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权作主,决心留下自己的女儿,这样作也是好的。38 所以,那让自己女儿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让女儿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倘若她能守节,就更有福了。我想我这话也是 神的灵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