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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律法上記著說:“主說:

我要藉著說別種話的人,

用外國人的嘴唇,

對這人民說話;

雖然這樣,他們還是不聽我。”

22 可見說方言不是要給信主的人作記號,而是要給未信的人;講道不是要給未信的人,而是要給信主的人作記號。 23 所以,如果全教會聚在一起的時候,大家都說方言,有不明白的人或未信的人進來,不是要說你們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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