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之鑑

10 弟兄姊妹,我希望你們知道,我們的祖先曾經在雲下走過紅海, 都在雲下、在海中受洗跟從了摩西。 他們都吃過同樣的靈糧, 都喝過同樣的靈水,因為他們從那與他們同行的屬靈磐石中得水喝,那磐石就是基督。 儘管如此,他們當中大多數人不討上帝的喜悅,倒斃在曠野。

如今這些事正好警戒我們,叫我們不要像他們那樣貪戀罪惡, 也不要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去祭拜偶像,正如聖經上說:「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狂歡。」 我們也不要淫亂,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一天就死了兩萬三千人。 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被蛇咬死了。 10 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當中的人那樣,結果被滅命的天使毀滅了。 11 發生在他們身上的這些事都是鑑戒,之所以記錄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這活在末世的人。 12 所以,自以為站得穩的人要小心,免得跌倒。

13 你們遇見的誘惑無非是人們常見的。上帝是信實的,祂絕不會讓你們遇見無法抵擋的誘惑,祂必為你們開一條出路,使你們經得住誘惑。

切勿祭拜偶像

14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要遠避祭拜偶像的事。 15 你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可以判斷我說的對不對。 16 領聖餐時,我們為那福杯獻上感謝,這不表示我們有份於基督的血嗎?我們吃掰開的餅,這不表示我們有份於基督的身體嗎? 17 我們人數雖多,卻同屬一個身體,因為我們同享一個餅。

18 你們看以色列人[a],那些吃祭物的難道不是有份於祭壇嗎? 19 我這話是什麼意思呢?是說偶像和祭偶像的食物有什麼特別嗎? 20 當然不是,我的意思是那些異教徒所獻的祭是祭鬼魔的,而不是獻給上帝的。我不願意你們與鬼魔有任何關係。 21 你們不能又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又吃主的聖餐又吃祭鬼魔的食物。 22 我們想惹主嫉妒嗎?難道我們比祂更有能力嗎?

信徒的自由

23 凡事我都可以做,但並非事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以行,但並非事事都造就人。 24 無論是誰,不要為自己謀利,要為別人謀利。

25 巿場上賣的肉,你們都可以吃,不必為良心的緣故而詢問什麼, 26 因為世界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 27 如果有非信徒邀請你們吃飯,你們又願意去,那麼,桌上擺的各樣食物,你們只管吃,不必為良心的緣故而詢問什麼。 28 不過,如果有人告訴你這些是獻給偶像的祭物,你為了那告訴你的人和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29 不過我指的不是你的良心,而是那人的良心。或許有人說:「我的自由為什麼要受別人的良心限制呢? 30 如果我存感恩的心吃,為什麼還要受批評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上帝的榮耀而做。 32 不要成為猶太人、希臘人或上帝教會的絆腳石, 33 就像我凡事儘量讓人滿意,不求自己的好處,只求眾人的好處,以便他們可以得救。

Footnotes

  1. 10·18 以色列人」希臘文是「從血統上講是以色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