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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你的弟兄[a]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7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贖宅之例

29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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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利未記 25:25 「弟兄」指本國人說,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