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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全 會 眾 說 : 你 們 要 聖 潔 , 因 為 我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是 聖 潔 的 。

你 們 各 人 都 當 孝 敬 父 母 , 也 要 守 我 的 安 息 日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你 們 不 可 偏 向 虛 無 的 神 , 也 不 可 為 自 己 鑄 造 神 像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你 們 獻 平 安 祭 給 耶 和 華 的 時 候 , 要 獻 得 可 蒙 悅 納 。

這 祭 物 要 在 獻 的 那 一 天 和 第 二 天 吃 , 若 有 剩 到 第 三 天 的 , 就 必 用 火 焚 燒 。

第 三 天 若 再 吃 , 這 就 為 可 憎 惡 的 , 必 不 蒙 悅 納 。

凡 吃 的 人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 因 為 他 褻 瀆 了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 那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在 你 們 的 地 收 割 莊 稼 , 不 可 割 盡 田 角 , 也 不 可 拾 取 所 遺 落 的 。

10 不 可 摘 盡 葡 萄 園 的 果 子 , 也 不 可 拾 取 葡 萄 園 所 掉 的 果 子 ; 要 留 給 窮 人 和 寄 居 的 。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 們 的 神 。

11 你 們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欺 騙 , 也 不 可 彼 此 說 謊 。

12 不 可 指 著 我 的 名 起 假 誓 , 褻 瀆 你 神 的 名 。 我 是 耶 和 華 。

13 不 可 欺 壓 你 的 鄰 舍 , 也 不 可 搶 奪 他 的 物 。 雇 工 人 的 工 價 , 不 可 在 你 那 裡 過 夜 , 留 到 早 晨 。

14 不 可 咒 罵 聾 子 , 也 不 可 將 絆 腳 石 放 在 瞎 子 面 前 ,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 我 是 耶 和 華 。

15 你 們 施 行 審 判 , 不 可 行 不 義 ; 不 可 偏 護 窮 人 , 也 不 可 重 看 有 勢 力 的 人 , 只 要 按 著 公 義 審 判 你 的 鄰 舍 。

16 不 可 在 民 中 往 來 搬 弄 是 非 , 也 不 可 與 鄰 舍 為 敵 , 置 之 於 死 ( 原 文 作 流 他 的 血 ) 。 我 是 耶 和 華 。

17 不 可 心 裡 恨 你 的 弟 兄 ; 總 要 指 摘 你 的 鄰 舍 , 免 得 因 他 擔 罪 。

18 不 可 報 仇 , 也 不 可 埋 怨 你 本 國 的 子 民 , 卻 要 愛 人 如 己 。 我 是 耶 和 華 。

19 你 們 要 守 我 的 律 例 。 不 可 叫 你 的 牲 畜 與 異 類 配 合 ; 不 可 用 兩 樣 攙 雜 的 種 種 你 的 地 , 也 不 可 用 兩 樣 攙 雜 的 料 做 衣 服 穿 在 身 上 。

20 婢 女 許 配 了 丈 夫 , 還 沒 有 被 贖 、 得 釋 放 , 人 若 與 他 行 淫 , 二 人 要 受 刑 罰 , 卻 不 把 他 們 治 死 , 因 為 婢 女 還 沒 有 得 自 由 。

21 那 人 要 把 贖 愆 祭 , 就 是 一 隻 公 綿 羊 牽 到 會 幕 門 口 、 耶 和 華 面 前 。

22 祭 司 要 用 贖 愆 祭 的 羊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贖 他 所 犯 的 罪 , 他 的 罪 就 必 蒙 赦 免 。

23 你 們 到 了 迦 南 地 , 栽 種 各 樣 結 果 子 的 樹 木 , 就 要 以 所 結 的 果 子 如 未 受 割 禮 的 一 樣 。 三 年 之 久 , 你 們 要 以 這 些 果 子 , 如 未 受 割 禮 的 , 是 不 可 吃 的 。

24 但 第 四 年 所 結 的 果 子 全 要 成 為 聖 , 用 以 讚 美 耶 和 華 。

25 第 五 年 , 你 們 要 吃 那 樹 上 的 果 子 , 好 叫 樹 給 你 們 結 果 子 更 多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26 你 們 不 可 吃 帶 血 的 物 ; 不 可 用 法 術 , 也 不 可 觀 兆 。

27 頭 的 周 圍 不 可 剃 , ( 周 圍 或 作 : 兩 鬢 ) 鬍 鬚 的 周 圍 也 不 可 損 壞 。

28 不 可 為 死 人 用 刀 劃 身 , 也 不 可 在 身 上 刺 花 紋 。 我 是 耶 和 華 。

29 不 可 辱 沒 你 的 女 兒 , 使 他 為 娼 妓 , 恐 怕 地 上 的 人 專 向 淫 亂 , 地 就 滿 了 大 惡 。

30 你 們 要 守 我 的 安 息 日 , 敬 我 的 聖 所 。 我 是 耶 和 華 。

31 不 可 偏 向 那 些 交 鬼 的 和 行 巫 術 的 ; 不 可 求 問 他 們 , 以 致 被 他 們 玷 污 了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32 在 白 髮 的 人 面 前 , 你 要 站 起 來 ; 也 要 尊 敬 老 人 , 又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 我 是 耶 和 華 。

33 若 有 外 人 在 你 們 國 中 和 你 同 居 , 就 不 可 欺 負 他 。

34 和 你 們 同 居 的 外 人 , 你 們 要 看 他 如 本 地 人 一 樣 , 並 要 愛 他 如 己 , 因 為 你 們 在 埃 及 地 也 作 過 寄 居 的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35 你 們 施 行 審 判 , 不 可 行 不 義 ; 在 尺 、 秤 、 升 、 斗 上 也 是 如 此 。

36 要 用 公 道 天 平 、 公 道 法 碼 、 公 道 升 斗 、 公 道 秤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曾 把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

37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一 切 的 律 例 典 章 。 我 是 耶 和 華 。

20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你 還 要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凡 以 色 列 人 , 或 是 在 以 色 列 中 寄 居 的 外 人 , 把 自 己 的 兒 女 獻 給 摩 洛 的 , 總 要 治 死 他 ; 本 地 人 要 用 石 頭 把 他 打 死 。

我 也 要 向 那 人 變 臉 , 把 他 從 民 中 剪 除 ; 因 為 他 把 兒 女 獻 給 摩 洛 , 玷 污 我 的 聖 所 ,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

那 人 把 兒 女 獻 給 摩 洛 , 本 地 人 若 佯 為 不 見 , 不 把 他 治 死 ,

我 就 要 向 這 人 和 他 的 家 變 臉 , 把 他 和 一 切 隨 他 與 摩 洛 行 邪 淫 的 人 都 從 民 中 剪 除 。

人 偏 向 交 鬼 的 和 行 巫 術 的 , 隨 他 們 行 邪 淫 , 我 要 向 那 人 變 臉 , 把 他 從 民 中 剪 除 。

所 以 你 們 要 自 潔 成 聖 , 因 為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

凡 咒 罵 父 母 的 , 總 要 治 死 他 ; 他 咒 罵 了 父 母 , 他 的 罪 要 歸 到 他 身 上 。 ( 罪 原 文 作 血 ; 本 章 同 )

10 與 鄰 舍 之 妻 行 淫 的 , 姦 夫 淫 婦 都 必 治 死 。

11 與 繼 母 行 淫 的 , 就 是 羞 辱 了 他 父 親 , 總 要 把 他 們 二 人 治 死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12 與 兒 婦 同 房 的 , 總 要 把 他 們 二 人 治 死 ; 他 們 行 了 逆 倫 的 事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13 人 若 與 男 人 苟 合 , 像 與 女 人 一 樣 , 他 們 二 人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總 要 把 他 們 治 死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14 人 若 娶 妻 , 並 娶 其 母 , 便 是 大 惡 , 要 把 這 三 人 用 火 焚 燒 , 使 你 們 中 間 免 去 大 惡 。

15 人 若 與 獸 淫 合 , 總 要 治 死 他 , 也 要 殺 那 獸 。

16 女 人 若 與 獸 親 近 , 與 他 淫 合 , 你 要 殺 那 女 人 和 那 獸 , 總 要 把 他 們 治 死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17 人 若 娶 他 的 姊 妹 , 無 論 是 異 母 同 父 的 , 是 異 父 同 母 的 , 彼 此 見 了 下 體 , 這 是 可 恥 的 事 ; 他 們 必 在 本 民 的 眼 前 被 剪 除 。 他 露 了 姊 妹 的 下 體 , 必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孽 。

18 婦 人 有 月 經 , 若 與 他 同 房 , 露 了 他 的 下 體 , 就 是 露 了 婦 人 的 血 源 , 婦 人 也 露 了 自 己 的 血 源 , 二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19 不 可 露 姨 母 或 是 姑 母 的 下 體 , 這 是 露 了 骨 肉 之 親 的 下 體 ; 二 人 必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孽 。

20 人 若 與 伯 叔 之 妻 同 房 , 就 羞 辱 了 他 的 伯 叔 ; 二 人 要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 必 無 子 女 而 死 。

21 人 若 娶 弟 兄 之 妻 , 這 本 是 污 穢 的 事 , 羞 辱 了 他 的 弟 兄 ; 二 人 必 無 子 女 。

22 所 以 ,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一 切 的 律 例 典 章 , 免 得 我 領 你 們 去 住 的 那 地 把 你 們 吐 出 。

23 我 在 你 們 面 前 所 逐 出 的 國 民 , 你 們 不 可 隨 從 他 們 的 風 俗 ; 因 為 他 們 行 了 這 一 切 的 事 , 所 以 我 厭 惡 他 們 。

24 但 我 對 你 們 說 過 , 你 們 要 承 受 他 們 的 地 , 就 是 我 要 賜 給 你 們 為 業 、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使 你 們 與 萬 民 有 分 別 的 。

25 所 以 , 你 們 要 把 潔 淨 和 不 潔 淨 的 禽 獸 分 別 出 來 ; 不 可 因 我 給 你 們 分 為 不 潔 淨 的 禽 獸 , 或 是 滋 生 在 地 上 的 活 物 , 使 自 己 成 為 可 憎 惡 的 。

26 你 們 要 歸 我 為 聖 , 因 為 我 ─ 耶 和 華 是 聖 的 , 並 叫 你 們 與 萬 民 有 分 別 , 使 你 們 作 我 的 民 。

27 無 論 男 女 , 是 交 鬼 的 或 行 巫 術 的 , 總 要 治 死 他 們 。 人 必 用 石 頭 把 他 們 打 死 , 罪 要 歸 到 他 們 身 上 。

21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你 告 訴 亞 倫 子 孫 作 祭 司 的 說 : 祭 司 不 可 為 民 中 的 死 人 沾 染 自 己 ,

除 非 為 他 骨 肉 之 親 的 父 母 、 兒 女 、 弟 兄 ,

和 未 曾 出 嫁 、 作 處 女 的 姊 妹 , 才 可 以 沾 染 自 己 。

祭 司 既 在 民 中 為 首 , 就 不 可 從 俗 沾 染 自 己 。

不 可 使 頭 光 禿 ; 不 可 剃 除 鬍 鬚 的 周 圍 , 也 不 可 用 刀 劃 身 。

要 歸 神 為 聖 ,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名 ;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 就 是 神 的 食 物 , 是 他 們 獻 的 , 所 以 他 們 要 成 為 聖 。

不 可 娶 妓 女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為 妻 ,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 因 為 祭 司 是 歸 神 為 聖 。

所 以 你 要 使 他 成 聖 , 因 為 他 奉 獻 你 神 的 食 物 ; 你 要 以 他 為 聖 , 因 為 我 ─ 使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 是 聖 的 。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行 淫 辱 沒 自 己 , 就 辱 沒 了 父 親 , 必 用 火 將 他 焚 燒 。

10 在 弟 兄 中 作 大 祭 司 、 頭 上 倒 了 膏 油 、 又 承 接 聖 職 , 穿 了 聖 衣 的 , 不 可 蓬 頭 散 髮 , 也 不 可 撕 裂 衣 服 。

11 不 可 挨 近 死 屍 , 也 不 可 為 父 母 沾 染 自 己 。

12 不 可 出 聖 所 , 也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聖 所 , 因 為 神 膏 油 的 冠 冕 在 他 頭 上 。 我 是 耶 和 華 。

13 他 要 娶 處 女 為 妻 。

14 寡 婦 或 是 被 休 的 婦 人 , 或 是 被 污 為 妓 的 女 人 , 都 不 可 娶 ; 只 可 娶 本 民 中 的 處 女 為 妻 。

15 不 可 在 民 中 辱 沒 他 的 兒 女 ,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

16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17 你 告 訴 亞 倫 說 :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 凡 有 殘 疾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他 神 的 食 物 。

18 因 為 凡 有 殘 疾 的 , 無 論 是 瞎 眼 的 、 瘸 腿 的 、 塌 鼻 子 的 、 肢 體 有 餘 的 、

19 折 腳 折 手 的 、

20 駝 背 的 、 矮 矬 的 、 眼 睛 有 毛 病 的 、 長 癬 的 、 長 疥 的 , 或 是 損 壞 腎 子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

21 祭 司 亞 倫 的 後 裔 , 凡 有 殘 疾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 將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他 有 殘 疾 ,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神 的 食 物 。

22 神 的 食 物 , 無 論 是 聖 的 , 至 聖 的 , 他 都 可 以 吃 。

23 但 不 可 進 到 幔 子 前 , 也 不 可 就 近 壇 前 ; 因 為 他 有 殘 疾 ,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所 。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

24 於 是 , 摩 西 曉 諭 亞 倫 和 亞 倫 的 子 孫 ,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

有关圣洁生活的条例

19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全体会众。

“你们要圣洁,因为我——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是圣洁的。 你们每个人都必须孝敬父母,遵守我的安息日。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不要祭拜虚无的神明,也不要为自己铸造神像。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你们献平安祭给我时,要使你们所献的蒙悦纳。 要在献祭当天或第二天吃完祭物。如果第三天还有剩余,都要烧掉。 如果有人第三天还吃那些祭物,祭物就不洁净,我不会悦纳。 那人要自担罪责,因为他亵渎了我的圣物。要将他从民中铲除。

“你们收割的时候,不要割净田角地边的庄稼,也不要捡那些掉在田里的穗子。 10 不要摘净葡萄园里的葡萄,也不要捡掉在地上的葡萄。要把这些留给穷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族人。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11 不可偷盗,不可撒谎,不可互相欺骗。 12 不可以我的名义起假誓,从而亵渎你们上帝的名。我是耶和华。 13 不可欺压邻居,也不可抢夺他的东西。要当天支付雇工的工钱,不可拖到第二天。 14 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绊倒盲人,应当敬畏你们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15 不可徇私枉法,不可偏袒穷人,不可谄媚权贵之人,要秉公审判。 16 不可到处搬弄是非,不可危害邻居的生命安全。我是耶和华。 17 对同胞不可心中怀恨。同胞有错,要当面指正,免得自己因他而担罪。 18 不可报复,不可埋怨同胞,要爱邻如己。我是耶和华。

19 “你们要遵守我的律例。不可让牲畜杂交;不可在同一块田播撒两种不同的种子;不可穿两种材料织成的衣服。

20 “一个已经许配人的婢女尚未被赎或未获自由时,如果有人与她同寝,就要受到处罚,但不可处死他们,因为那婢女还未获自由。 21 和她同寝的人要把一只公绵羊牵到会幕门口,作为赎过祭献给耶和华。 22 祭司要用作赎过祭的公绵羊为那人赎罪,他的罪便得到赦免。

23 “你们到了迦南,在那里栽种各样果树后,前三年不可吃树上的果子,要视它们是不洁净的[a] 24 第四年,树上的所有果子都是圣洁的,要献给耶和华作颂赞之祭。 25 第五年,你们可以吃树上的果子。你们这样做,果树会为你们结出更多果子。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26 “不可吃带血的肉,不可占卜或行巫术。 27 不可修剪鬓角或胡须。 28 不可因哀悼死人而割伤身体或纹身。我是耶和华。 29 不可辱没自己的女儿,使她沦为娼妓,免得你们居住的地方充满淫乱和邪恶。 30 要遵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 31 不可求问灵媒或巫师,玷污自己。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32 “在年长者面前,要恭敬站立,要敬重年长者。要敬畏你们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33 不可欺负住在你们境内的外族人, 34 要视他们如同胞,爱他们如爱自己,因为你们也曾经寄居埃及。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35 在称重和度量时,不可骗人。 36 要使用准确的秤、尺子和升斗。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曾带领你们离开埃及。 37 你们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我是耶和华。”

各种罪的惩处条例

20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

“在你们或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族人中,如果有人把子女献给假神摩洛,必须处死他,当地的人要用石头打死他。 我也必严惩那人,将他从民中铲除。因为他把子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 如果那地方的人对此置之不理,没有处死那人, 我必严惩那人一家,从民中铲除他和那些追随他与摩洛苟合的人。 如果有人求问灵媒或巫师,与他们苟合,我必严惩,将他从民中铲除。 你们要洁净自己,做圣洁的人,因为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你们要遵行我的律例。我是使你们圣洁的耶和华。

“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他咒骂父母,必须承担自己的罪。 10 如果有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奸夫淫妇必须被处死。 11 如果有人与父亲的妻妾同寝,就是羞辱他的父亲。要把二人处死,他们要承担自己的罪。 12 如果有人与儿媳同寝,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乱伦,要承担自己的罪。 13 如果男人与男人同寝,好像男人与女人同寝一样,他们的行为可憎,必须被处死。他们要承担自己的罪。 14 如果有人娶妻,又娶岳母,便是大恶。要把他们三人烧死,使你们杜绝这种败坏之事。 15 如果有男人与兽类交合,他和兽都要被处死。 16 如果有女人与兽类交合,女人和兽都要被处死。他们罪有应得,必须被处死。

17 “如果有人娶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姊妹,这是可耻之事,必须公开铲除他们。他与自己的姊妹乱伦,要承担自己的罪。 18 如果有人与经期的女人同寝,他就暴露了女人的血泉,女人也自露血泉。要将他们二人从民中铲除。 19 不可与姨母或姑母乱伦,因为这是羞辱自己的亲人。二人要承担自己的罪。 20 如果有人与伯母或婶母同寝,就是羞辱他的伯父或叔父。二人要承担自己的罪恶,必无子女而死。 21 如果有人娶兄嫂或弟媳,这是污秽行为,羞辱了自己的兄弟。二人必无儿无女。

22 “你们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免得我要带你们去的那片土地把你们吐出去。 23 我要在你们面前赶走那片土地上的各族,你们不要随从他们的习俗。他们做了以上那些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24 我曾说你们必占据他们的土地,我要把那片奶蜜之乡赐给你们作产业。我是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我已经把你们跟万族分开。 25 所以,你们要区分洁净和不洁净的兽类与鸟类。不可吃那些我视为不洁净的飞禽、走兽和爬虫,以免玷污自己。 26 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是圣洁的。我把你们跟万族分开,使你们做我的子民。 27 如果有人做灵媒或巫师,不论男女,都必须被处死。你们要用石头打死他们,使他们承担自己的罪。”

祭司保持圣洁的条例

2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把以下条例告诉祭司——亚伦的子孙。

“祭司不可因接触死去的族人而使自己不洁净, 但骨肉至亲,如父母、儿女、兄弟、 以及未出嫁仍是处女的姊妹例外。 祭司不可因姻亲的关系而玷污自己。[b] 祭司不可剃光头、修剪胡须或割伤身体。 他们要做上帝的圣洁之民,不可亵渎我的名。因为他们负责献我的火祭,即我的食物,所以要保持圣洁。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为了我而保持圣洁。 要视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们负责献你们上帝的食物。要视他们为圣洁的,因为使你们圣洁的我——耶和华是圣洁的。 如果有祭司的女儿做妓女,辱没自己,她就是辱没自己的父亲,必须烧死她。

10 “大祭司在众祭司中职分最高,头上浇过膏油,已经承受圣职、穿上圣衣,他不可披头散发、撕裂衣服。 11 他不可接近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免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因丧事走出他上帝的圣所,以免亵渎圣所,因为我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我是耶和华。 13 他必须娶处女为妻, 14 不可娶寡妇、被休的女人或妓女,只可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 15 以免在民中玷污自己的子孙,因为我是使他们圣洁的耶和华。”

16 耶和华对摩西说: 17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亚伦。

“你的子孙中,任何有残疾的人都不可前来献他上帝的食物,这是世世代代都要遵守的律例。 18 瞎眼的、跛脚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19 四肢不全的、 20 驼背的、矮小的、患眼疾的、长疥癣的或睪丸受损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 21 亚伦祭司子孙中有残疾的都不可向耶和华献火祭。他们既然有残疾,就不可近前来献我的食物。 22 他们可以吃我的食物,圣的和至圣的都可以吃。 23 但他们不可走近幔子或祭坛,因为他们有残疾。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他们亵渎我的圣所。我是使圣所圣洁的耶和华。”

24 摩西把这些条例告诉了亚伦父子们和所有的以色列人。

Footnotes

  1. 19:23 不洁净的”希伯来文是“未受割礼的”。
  2. 21:4 或译“作为民中的首领,祭司不可玷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