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

20 以下是上帝的訓示:

「我是你的上帝耶和華,曾把你領出埃及,使你不再受奴役。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飛禽走獸或水族的樣子造神像, 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但那些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必以慈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

「要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你一週可工作六天, 10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這一天你和兒女、僕婢、牲畜及你那裡的外族人不可做任何工。 11 因為耶和華用六天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天便休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這日,把它定為聖日。

12 「要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通姦。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偽證陷害人。

17 「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僕婢、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

18 那時雷電交加,號角嘹亮,山上冒煙,百姓看見此情景,都嚇得渾身顫抖,不敢挨近。 19 他們對摩西說:「求你跟我們說話,我們必聽從。不要讓上帝直接跟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會喪命!」 20 摩西對百姓說:「不用害怕,上帝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好讓你們時時敬畏祂,不致犯罪。」

21 百姓都站得遠遠的,摩西獨自走進上帝所在的密雲中。 22 耶和華吩咐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說:「既然你們已經親眼看見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 23 除了敬拜我之外,不可為自己製造金銀神像。 24 你們要為我築一座土壇,把你們的牛羊獻在壇上作燔祭和平安祭。凡是我使自己的名號被尊崇的地方,我會親臨那裡賜福給你們。 25 你們若為我築石壇,不可用鑿刻的石頭,因為用工具鑿刻的石頭會玷污祭壇。 26 不可踩著臺階登我的祭壇,免得露出你們的下體。

如何對待奴僕

21 「你要向百姓頒佈下列法令。 你若買一個希伯來人當奴僕,他必須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便可以獲得自由,不用支付任何贖金。 倘若買他的時候,他是單身,那麼期滿的時候,他可以單身離開。如果他跟妻子一同被買,就可以帶妻子一起離開。 倘若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生了兒女,那麼期滿的時候,他只能單獨離開,他的妻兒要歸主人。 倘若奴僕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我不願意離開他們做自由人。』 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面前,讓他靠著門或門框,用錐子為他穿耳洞。這樣,他就要永遠服侍主人。 倘若有人把女兒賣為奴婢,她不可像男僕那樣離開。 倘若買她的主人本想把她留在身邊,後來卻不喜歡她,就應當讓她贖身。主人無權把她轉賣給外族人,因為是主人對她不守信用。 倘若是買來給自己的兒子,就要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一般看待。 10 倘若有人娶了奴婢為妻,後來又另娶,他還是要照常供給她飯食和衣服,並履行同房的義務。 11 倘若主人不履行以上的三個條件,奴婢就可以隨時離開,不用繳付任何贖金。

如何處理人身傷害

12 「打人致死的,必須被處死。 13 倘若不是故意殺人,而是上帝許可那人死在他手裡,他就可以逃往我指定的地方。 14 倘若是蓄意殺人,就算他逃到我的祭壇那裡,也要把他拉出來處死。 15 毆打父母的,必須被處死。 16 綁架他人販賣或自用的,必須被處死。 17 咒罵父母的,必須被處死。 18 倘若鬥毆時一方用拳頭或石塊致另一方受傷、躺臥在床,但不至於死, 19 日後能起床扶著拐杖走路,傷人者便不算有罪,但要賠償受傷者停工期間的損失,並要負責醫好他。

20 「倘若有人用棍子打他的僕婢,導致他們當場死亡,他必須受懲罰。 21 倘若傷者過了一兩天才死去,主人就可免刑,因為死者是他的財產。 22 倘若有人彼此鬥毆,傷了孕婦,導致早產,但未造成其他傷害,傷人者要按她丈夫所要求的金額,經審判官判定以後,如數賠償。 23 倘若孕婦身體其他部位也受了傷,傷人者就要以命償命, 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5 以燒傷還燒傷,以創傷還創傷,以毆打還毆打。

26 「主人若打壞僕婢的一隻眼睛,就要因僕婢眼睛受傷而使僕婢得自由。 27 同樣,倘若他打掉了僕婢的一顆牙齒,也要因此而釋放他。

28 「倘若有牛牴死了人,要用石頭打死那頭牛,並且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29 但倘若牛常常用角傷人,並且已經有人向牛的主人投訴,他卻不拴好牛,以致牛牴死了人,就要用石塊打死牛,並處死主人。 30 若判他以罰款抵命,不論金額多少,他都得照付。 31 牛若牴死了別人的兒女,也要照以上的條例辦理。 32 牛若牴死了別人的僕婢,牛的主人要賠三百三十克銀子[a]給那僕婢的主人,並要用石頭打死牛。 33 倘若有人打開井蓋或挖了井後不把井口蓋好,以致有牛或驢掉進井裡, 34 井的主人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死牲畜則歸井的主人。 35 倘若某人的牛牴死了別人的牛,兩家的主人就要賣掉活牛,平分所得,同時也要平分那頭死掉的牛。 36 倘若素知牛好牴,主人卻沒有拴好牠,他就要以牛還牛,死牛則歸他。

Footnotes

  1. 21·32 三百三十克銀子約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