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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前約的條例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做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做至聖所, 有金香爐[a],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b]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 至於第二層帳幕,唯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那頭一層帳幕做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耶穌一次獻上自己成了永遠贖罪的祭

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做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c],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 15 為此,他做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d]的人死了。 17 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18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19 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20 「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21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23 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e]進入聖所。 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10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Footnotes

  1. 希伯來書 9:4 「爐」或作「壇」。
  2. 希伯來書 9:5 「施恩」原文作「蔽罪」。
  3. 希伯來書 9:14 原文作:良心。
  4. 希伯來書 9:16 「遺命」原文與「約」字同。
  5. 希伯來書 9:25 「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