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我告訴他們,按照羅馬人的規矩,被告還沒有跟原告對質和自辯之前,不能定他的罪。 17 後來他們跟我一起來到這裡,我沒有耽誤,第二天就開庭,吩咐把那人帶出來審訊。 18 他們都站起來當面指控他,但所告的並非我料想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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