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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我回覆他们,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当面对质,没有机会为所控告的事申辩,就先定他罪的,这不是罗马人的规矩。 17 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没有耽误,第二天就开庭,下令把那人提上来。 18 控告他的人站起来告他,所控告的并没有任何我所预料的那等恶[a]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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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25.18 有古卷没有“那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