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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死勿哀的比喻

15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6 “人子啊!我要打擊你,把你眼中所喜愛的奪去,你卻不可悲哀,不可哭泣,也不可流淚。 17 只可靜默地歎息,不可為死人哀悼;你的頭上仍要纏著頭巾,腳上仍要穿著鞋子;你不可蒙著臉,也不可吃為喪家預備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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