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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聖殿的異象(A)

以西結被帶到耶路撒冷

40 我們被擄的第二十五年,耶路撒冷城攻破後十四年,正在年初,某月初十,就在那一天,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把我帶到那裏。 在 神的異象中,他帶我到以色列地,把我安置在一座極高的山上;在山的南邊有彷彿一座城的建築物。 他帶我到那裏,看哪,有一人面貌[a]如銅,手拿麻繩和丈量的蘆葦竿,站在門口。 那人對我說:「人子啊,凡我所指示你的,你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我帶你到這裏來,為要指示你;凡你所見的,都要告訴以色列家。」

東門

看哪,殿外四圍有牆。那人手拿丈量的蘆葦竿,長六肘,每肘再加一掌。他量圍牆,寬一竿,高一竿。 他到了朝東的門,就上臺階,量這門的門檻,寬一竿;這門檻寬一竿。 又有守衛房,每間長一竿,寬一竿,守衛房之間相隔五肘。挨着通往殿之門走廊的門檻,一竿。 他量通往殿之門的走廊,一竿。 他量門的走廊,八肘;牆柱,二肘;門的走廊通往殿那裏。 10 往東的門有守衛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大小都一樣;這邊和那邊的牆柱,大小也一樣。 11 他量門的入口,寬十肘,門長十三肘。 12 守衛房前有矮牆,一肘,那邊的矮牆也是一肘;守衛房這邊六肘,那邊也是六肘。 13 他量門,從守衛房這邊的房頂到那邊的房頂,寬二十五肘;入口與入口相對。 14 他量牆柱,六十肘,院子的四周圍有挨着牆柱的門。 15 從大門入口到裏面門的走廊,五十肘。 16 守衛房和四圍挨着牆柱的門,都有嵌壁式的窗戶,廊子也有;裏面到處都有窗戶,牆柱上雕刻着棕樹。

外院

17 他帶我到外院,看哪,院子的四圍有房間,有石板地;石板地上有三十個房間。 18 沿着門側邊的石板地,就是下面的石板地,與門的長度相同。 19 他量寬度,從下門的前面到內院外的前面,東向北向一百肘。

北門

20 他量外院朝北的門的長和寬。 21 門的守衛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牆柱和廊子,與第一個門的大小一樣。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22 其窗戶和廊子,並雕刻的棕樹,與朝東的門大小一樣。要登七個臺階才能上到這門,前面[b]有廊子。 23 內院有門與這門相對,北面東面都是如此。他從這門量到那門,共一百肘。

南門

24 他帶我往南去,看哪,朝南有門,他量門的牆柱[c]和廊子,大小與先前一樣。 25 門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戶,和先前量的窗戶一樣。門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26 要登七個臺階才能上到這門,前面[d]有廊子;牆柱上雕刻着棕樹,這邊一棵,那邊一棵。 27 內院朝南也有門,從這門量到朝南的那門,共一百肘。

內院的南門

28 他帶我從南門到內院,他量南門,大小與先前一樣。 29 守衛房和牆柱、廊子,大小與先前一樣。門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戶。門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30 周圍有廊子,長二十五肘,寬五肘。 31 廊子朝着外院,牆柱上雕刻着棕樹。要登八個臺階才能上到這門。

內院的東門

32 他帶我到內院的東邊,他量那門,大小與先前一樣。 33 守衛房和牆柱、廊子,大小與先前一樣。門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戶。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34 廊子朝着外院。牆柱兩邊都雕刻着棕樹。要登八個臺階才能上到這門。

內院的北門

35 他帶我到北門,他量了,大小與先前一樣, 36 就是量守衛房和牆柱、廊子。門的周圍都有窗戶;門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37 牆柱[e]朝着外院。牆柱兩邊都雕刻着棕樹。要登八個臺階才能上到這門。

廂房

38 有房間和它的入口在門的牆柱[f]旁,那裏是洗燔祭牲的地方。 39 在門的走廊內,這邊有兩張桌子,那邊也有兩張桌子,其上可宰殺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 40 上到北門的入口,朝向外面的這邊有兩張桌子,門的走廊那邊也有兩張桌子。 41 門這邊有四張桌子,那邊也有四張桌子,共八張,在其上宰殺祭牲。 42 為燔祭牲的四張桌子是用石頭鑿成的,長一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所用的器皿可放在其上。 43 有鈎子,寬一掌,掛在廊內的四周圍。桌子上可放祭牲的肉。

44 從外面進到內門,內院裏有房間,為歌唱的人而設[g];一間在北門旁,朝南,又有一間在南[h]門旁,朝北。 45 他對我說:「這朝南的房間是為了聖殿供職的祭司, 46 那朝北的房間是為了祭壇前供職的祭司;這些祭司是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孫,近前來事奉耶和華的。」

內院和聖殿

47 他又量內院,長一百肘,寬一百肘,是正方的。祭壇就在殿前。 48 於是他帶我到殿前的走廊,量走廊的牆柱。這面寬五肘,那面寬五肘。[i]門的兩旁,這邊三肘,那邊三肘。 49 走廊長二十肘,寬十一肘[j]。要登臺階[k]才能上到走廊。靠近牆柱又有柱子,這邊一根,那邊一根。

41 他帶我到殿那裏,他量牆柱:這面寬六肘,那面寬六肘,寬窄與會幕相同[l] 門口寬十肘。門的兩旁,這邊五肘,那邊五肘。他又量了殿,長四十肘,寬二十肘。 他到內殿量門的牆柱,二肘,門口六肘,門的兩旁各寬七肘。 他量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他對我說:「這是至聖所。」

靠聖殿牆邊的廂房

他又量殿的牆,六肘;圍着殿有廂房,各寬四肘。 廂房有三層,層疊而上,每層排列三十間。殿的牆四周有凸出的牆支撐廂房,廂房就不必以殿的牆為支柱。 這圍繞着殿的廂房越高越寬;廂房圍着殿懸疊而上,所以越上面越寬,從下一層,到中一層,到上一層。 我又見有高臺圍繞着殿,作為廂房的根基,高足足有一竿,就是六大肘。 9-10 廂房的外牆寬五肘。殿的廂房和那邊的房間中間還有空地,寬二十肘,圍繞着殿。 11 廂房的門口向着空地:一門向北,一門向南。周圍的空地寬五肘。

西邊的房子

12 在西邊空地之後有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牆四圍厚五肘。

聖殿的面積

13 這樣,他量了殿,長一百肘,又量空地和那房子並牆,共長一百肘。 14 殿的前面和東邊的空地,寬一百肘。

15 他量了空地後面的那房子,並兩旁的樓廊,共長一百肘。

聖殿的內部

內殿、院的走廊、 16 門檻[m]、嵌壁式的窗戶,並對着門檻的三層樓廊,周圍都鑲上木板;地板到窗戶,窗戶都關着, 17 直到門以上,就是到內殿和外殿內外四圍牆壁,都這樣測量。 18 牆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樹,基路伯和基路伯之間有一棵棕樹,每基路伯有兩張臉; 19 人的臉向着這邊的棕樹,獅子的臉向着那邊的棕樹,殿內四周圍都是如此。 20 從地板到門的上面,都有基路伯和棕樹。殿的牆就是這樣。

21 殿的門柱是方的。至聖所的前面有個東西形狀像 22 木頭做的壇,高三肘,長二肘[n]。壇角和底座[o],並四面,都是木頭做的。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面前的供桌。」

23 殿和聖所各有一個雙層門。 24 每個門有兩扇,每扇又有兩個摺疊頁;這一扇有兩頁,另一扇也有兩頁。 25 殿的門扇上雕刻着基路伯和棕樹,與刻在牆上的一樣。在外面門的走廊前有木頭做的飛簷。 26 門的走廊這邊和那邊都有嵌壁式的窗戶和棕樹;殿的廂房和飛簷也是這樣。

聖殿附近的房間

42 他帶我出來往北,到外院,又帶我進入一個房間,一面對着空地,一面對着北邊的房子。 前面長一百肘,寬五十肘,有門向北; 對着內院那二十肘[p],又對着外院的石板地,在第三層樓有樓廊對着樓廊。 那些房間前有一條走道,寬十肘,往裏面有寬一肘的通道[q]。房門都向北。 房間因為樓廊佔掉一些地方,所以房子的上層比中下兩層窄。 房間分三層,卻不像外院的屋子用柱子支撐,而是從地面往上,所以一層比一層更窄。 外面有一道牆,長五十肘,在房間前面,與朝外院的房間平行。 靠着外院的房間長五十肘,看哪,朝聖殿的長一百肘。 這些房間下面的東邊有一個入口,從外院可由此進入; 10 其寬如院牆。朝東[r]也有房間,一面對着空地,一面對着房子。 11 這些房間前的通道與北邊房間的通道一樣;長、寬、出口、樣式和入口都相同。 12 在東邊通道的開端,正對着那道牆有門可以進入,與向南邊房間的門一樣。

13 他對我說:「面對空地南邊的房間和北邊的房間,都是聖的房間;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裏吃至聖的東西,也當在那裏存放至聖的東西,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聖。 14 祭司進聖所,出來的時候,不可直接到外院,要在那裏放下他們供職的衣服,因為這是聖衣;要穿上別的衣服才可以到百姓所在之處。」

聖殿周圍的面積

15 他量完了內殿的大小,就帶我出朝東的門,去量院的四周圍。 16 他用丈量的蘆葦竿量東面,五百竿[s];又轉去 17 用丈量的蘆葦竿量北面,五百竿;又轉去 18 用丈量的蘆葦竿量南面,五百竿。 19 他又轉到西面,用丈量的蘆葦竿去量,五百竿。 20 他量四面,長五百,寬五百,四周圍有牆,為要分別聖與俗。

耶和華的榮耀回到聖殿

43 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看哪,以色列 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眾水的響聲,地因他的榮耀發光。 我所見的異象如同從前我[t]來滅城的時候所見的異象,又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臉伏於地。 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向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住在這裏,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不可再以淫行,或在高處以君王的屍首[u]玷污我的聖名。 因他們使自己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使自己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又使他們與我之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離淫行和君王的屍首,我就要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10 「你,人子啊,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讓他們量殿的大小[v],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羞愧。 11 他們若因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你就要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口、入口,以及有關整體規模的條例、禮儀、律法指示他們[w],在他們眼前寫下,使他們遵照殿整體的規模和條例去做。 12 這是殿的律法:山頂上四周圍的全地界都稱為至聖;看哪,這就是殿的律法[x]。」

祭壇

13 這些是祭壇的大小,以肘來量,這肘是一肘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周圍有邊,高一虎口;這是祭壇的座[y] 14 從底座到下層的臺座,二肘,邊寬一肘。從小臺座到大臺座,四肘,邊寬一肘。 15 壇上的爐臺,高四肘,從爐臺向上突起四個角。 16 這爐臺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17 臺座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周圍有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有臺階朝東。

奉獻祭壇

18 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這些是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把血灑在上面的條例: 19 你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交給那近前來事奉我的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後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 你要取那公牛犢的一些血,抹在壇的四角和臺座的四角,並周圍的邊上。你要這樣潔淨壇,為壇贖罪。 21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燒在聖所外面,殿的預定之處。 22 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潔淨一樣。 23 你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頭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羣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4 奉到耶和華面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25 七日內,你要每日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獻一頭公牛犢和羊羣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26 七日內祭司要為壇贖罪,使它潔淨,把它分別為聖。 27 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東門的使用

44 他又帶我回到聖所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 至於君王,他必按君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走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進入聖殿之規定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臉伏於地。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一切的條例和律法,你要留心,用眼看,用耳聽,要留心殿的入口和聖所一切的出口。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夠了吧! 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肪和血獻上的時候,竟把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違背了我的約。 你們未盡看守我聖物的職責,竟派別人在我的聖所替你們盡看守之責。

「主耶和華如此說:所有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就是住在以色列中間的任何外邦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不准當祭司的利未人

10 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利未人遠離我,隨從他們的偶像走迷離開我,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1 他們必在我的聖所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裏伺候;他們要為百姓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站在百姓面前伺候他們。 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他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 他們不可親近我,作事奉我的祭司,也不可挨近我任何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14 我要指派他們在殿裏看守,辦理殿中一切事務,做一切當做的工。」

利未家的祭司

15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子孫仍然盡看守我聖所的職責;因此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 只有他們可以進我的聖所,來到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吩咐的職責。 17 他們進內院的門要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時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要頭戴細麻布的頭巾,腰穿細麻布的褲子;不可穿容易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到外院,到外院[z]百姓那裏,要脫下供職所穿的衣服,放在聖的房間內,換上別的衣服,免得因他們的衣服使百姓成為聖。 20 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留長髮,頭髮一定要修剪。 21 祭司進內院時不可喝酒。 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祭司的寡婦。 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與俗,使他們知道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 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審判,按我的典章審判。他們要在我的節期守我的律法和條例,也當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 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和未出嫁的姊妹使自己不潔淨。 26 他潔淨之後,他們必須再為他計算七天。 27 當他進內院,入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 「祭司必有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就是他們的基業。 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祭物都歸他們。 30 各樣上好的初熟之物和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祭司。你們也要將最先的麵團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 31 無論是鳥是獸,凡自然死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歸給耶和華的土地

45 你們抽籤分地為業,要獻上一份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聖地,長二萬五千肘[aa],寬二萬[ab]肘。整個地區都作為聖地。 再從其中劃出一塊作為聖所,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四圍再加五十肘的空地。 從這整個範圍要劃出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的地,其中要有聖所,是至聖的。 這是地上的一塊聖地,要歸給在聖所供職、親近事奉耶和華的祭司,作為他們房屋用地與聖所的聖地。 其餘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給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他們二十間房屋[ac]的地業。

在那塊獻上的聖地旁邊,你們要劃分造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歸以色列全家。

君王的土地

劃歸君王的地要在獻上的聖地和城用地的兩旁,面對着聖地,又面對城的用地,西至西邊的疆界,東至東邊的疆界,從西到東,長度與每支派所分得的一樣。 這地要在以色列中歸君王為業。我所立的君王必不再欺壓我的子民,卻要按支派把地分給以色列家。

君王應守的規例

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夠了吧!要除掉殘暴和搶奪的事,行公平和公義,不可再勒索我的百姓。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 「你們要用公道的天平、公道的伊法、公道的罷特。 11 伊法要與罷特等量;一罷特為賀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是賀梅珥的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為計算單位。 12 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合起來為你們的一彌那。

13 「你們當獻的供物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六分之一伊法,一賀梅珥大麥也要獻六分之一伊法。 14 獻油的條例是這樣,按油的罷特:每一歌珥油,即十罷特或一賀梅珥,要獻十分之一罷特,原來十罷特等於一賀梅珥。 15 以色列水源豐沛的草場上,每二百隻羊中要獻一隻羔羊。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來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 這地所有的百姓都要帶這些供物到以色列王那裏。 17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初一、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盛會,奉上燔祭、素祭、澆酒祭。他要獻上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節期

18 主耶和華如此說:「正月初一,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 19 祭司要取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祭壇臺座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上。 20 本月初七,你也要為誤犯罪的和因無知而犯罪的這樣做;你們要為聖殿贖罪。

21 「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七天的節期都要吃無酵餅。 22 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全國百姓預備一頭公牛作贖罪祭。 23 節期的七天內,每天他要預備無殘疾的七頭公牛、七隻公綿羊,給耶和華為燔祭;每天又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 24 他也要預備素祭,為一頭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麵,每一伊法加一欣油。 25 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七天他都要像這樣預備贖罪祭、燔祭、素祭和油。」

王和節期

46 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六個工作的日子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初一要敞開。 王從外面要由門的走廊進入,站在門框旁邊;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王要在門的門檻那裏敬拜,然後退出。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 安息日和初一,這地的百姓要在這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敬拜。 安息日,王要用六隻無殘疾的羔羊、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羔羊則按照他的力量獻,一伊法要加一欣油。 初一,他要獻一頭無殘疾的公牛犢、六隻羔羊、一隻公綿羊,全都要用無殘疾的。 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羔羊則按照他的力量獻,一伊法要加一欣油。 王進入的時候要由這門的走廊而入,也要從原路出去。

「在各節期,這地的百姓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要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要由北門而出。不可從進入的門出去,要往前直行,從對面的門出去。 10 他們進入時,王也跟他們一同進入;他們出去,他也要出去。

11 「在節期和盛會的日子同獻的素祭,要為一頭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羔羊則按照各人的力量獻,一伊法要加一欣油。 12 王奉獻甘心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時,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他就獻上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所獻的一樣,然後退出。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閉。」

每日獻的祭

13 「每日,你要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羔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要每天早晨獻上。 14 每天早晨你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六分之一伊法細麵,並三分之一欣油,調和細麵。這素祭要經常獻給耶和華,作為永遠的定例。 15 每天早晨要這樣獻上羔羊、素祭和油,為經常獻的燔祭。」

王和土地

16 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禮物賜給他的任何一個兒子,這就成為兒子的產業,可留給子孫,是他們所承受的地業。 17 倘若王將他產業的一份賜給他的一個臣僕,這就成為他臣僕的產業,直到自由之年,然後地要歸還王;王的產業終究要歸自己的兒子。 18 王不可奪取百姓的產業,以致趕逐他們離開自己的地業;他應該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子孫,免得我的子民離開自己的地業,四散各處。」

聖殿的廚房

19 他帶領我從大門旁邊的入口,進到朝北為祭司所預備聖的房間,看哪,西邊盡頭有一塊土地。 20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牲、贖罪祭牲,烤素祭的地方,免得帶出外院,使百姓成為聖。」

21 他又帶我出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個角落,看哪,院子的每個角落都有一個小院子。 22 院子四個角落有小院子,周圍有牆,每個小院子長四十肘[ad],寬三十肘;四個角落的小院子大小都一樣, 23 小院子周圍各有一排石牆,每排石牆下面有爐灶。 24 他對我說:「這些是煮肉用的屋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裏煮百姓的祭物。」

從聖殿流出的水

47 他帶我回到殿門,看哪,有水從殿的門檻下面往東流出,因為這殿是朝東的。水從殿的側面,就是右邊,從祭壇的南邊往下流。 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看哪,水從右邊流出。

他手拿繩子往東出去,量了一千肘,使我涉水而過,水到腳踝。 他又量了一千,使我涉水而過,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使我過去,水就到腰; 又量了一千,水已成河,無法過去;因為水勢高漲成河,只能游泳,無法走過。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

他帶我回到河邊。 我回到河邊時,看哪,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 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流出來的水,一入海[ae]就使水變淡[af] 這兩條河[ag]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存活;這水流到那裏,使那裏的水變淡,因此裏面有極多的魚。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存活。 10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全都成了曬[ah]網的場所。那裏的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 11 但是沼澤與池塘的水無法變淡,只能作產鹽之用。 12 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樹木,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可以治病。」

地界

13 主耶和華如此說:「這是你們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的地界,約瑟要得兩份。 14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給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15 「這地的疆界如下:北界從大海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 16 又往哈馬[ai]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大馬士革的邊界與哈馬的邊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 17 這樣,疆界是從大海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為界。這是北界。

18 「東界在浩蘭大馬士革中間,基列以色列地的中間,以約旦河為界。你們要量疆界直到東海[aj]。這是東界。

19 「南界是從他瑪加低斯米利巴水,經埃及溪谷[ak],直到大海。這是南界。

20 「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這是西界。

21 「你們要為自己按以色列的支派分這地。 22 要抽籤分這地為業,歸自己和那在你們中間寄居,生兒育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本地出生的以色列人,他們要在以色列支派中與你們同得地業。 23 外人寄居在哪個支派,你們就在哪裏將地業分給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各支派分配土地

48 眾支派的名字如下:從北邊盡頭,由希特倫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着哈馬地,從東到西是的一份。 靠着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份。 靠着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份。 靠着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份。 靠着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份。 靠着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呂便的一份。 靠着呂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份。

中部的聖地

靠着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聖地,寬二萬五千肘[al];長短與各族從東到西所分的地相同,聖所當在其中。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聖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0 這聖地要歸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所當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他們謹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 在聖地中要特別保留一份歸他們,為至聖,緊鄰着利未人的地界。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4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這上好的部分不可轉讓給別人,因為它歸耶和華為聖。

15 剩下的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五千肘,要作公用,為造城、蓋房、空地之用;城要在中間。 16 以下是城的大小: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 17 城要有空地,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 18 靠着聖地並排剩餘的,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它與聖地並排,其中所出產的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19 以色列支派中所有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 你們要將整塊四方的聖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連同城的用地都獻作聖地。

21 聖地和城的用地兩邊剩餘的要歸給王。地的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靠着各支派所分的地,都要歸給王。聖地和殿的聖所要在其中。 22 利未人的地與城的用地都在王的地中間,猶大邊界和便雅憫邊界之間,要歸給王。

其他支派的土地

23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份。 24 靠着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份。 25 靠着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份。 26 靠着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份。

Notas al pie

  1. 40.3 「面貌」:原文是「形狀」。
  2. 40.22 「前面」:七十士譯本是「裏面」。
  3. 40.24 「牆柱」:七十士譯本是「守衛房、牆柱」。
  4. 40.26 「前面」:七十士譯本是「裏面」。
  5. 40.37 「牆柱」: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是「廊子」。
  6. 40.38 「牆柱」:原文另譯「走廊」。
  7. 40.44 「從外面…而設」:七十士譯本是「他帶我進到內院,看哪,內院有兩個房間」。
  8. 40.44 「南」是根據七十士譯本;原文是「東」。
  9. 40.48 七十士譯本在此有「門寬十四肘」。
  10. 40.49 「十一肘」:七十士譯本是「十二肘」。
  11. 40.49 「要登臺階」:七十士譯本是「要登十個臺階」。
  12. 41.1 有古卷和七十士譯本沒有「寬窄與會幕相同」。
  13. 41.16 「內殿、院的走廊、門檻」:七十士譯本是「鑲了板的內殿和院廊」。
  14. 41.22 「長二肘」:七十士譯本是「長二肘,寬二肘」。
  15. 41.22 「底座」是依據七十士譯本;原文是「長度」。
  16. 42.3 「那二十肘」:七十士譯本是「那些門」。
  17. 42.4 「往裏面…通道」:七十士譯本是「長一百肘」。
  18. 42.10 「東」:七十士譯本是「南」。
  19. 42.16 「竿」:七十士譯本是「肘」;下同。
  20. 43.3 「我」:有古卷和古譯本是「他」。
  21. 43.7 「在高處以君王的屍首」:有古卷和古譯本是「以君王死時的屍首」。
  22. 43.10 「要將這殿…大小」: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是「要將這殿,其外觀和樣式指示以色列家」。
  23. 43.11 「你就要…指示他們」:七十士譯本是「你就要描述殿和其出口、樣式,並它一切的條例,又要將它一切的律法指示他們」。
  24. 43.12 七十士譯本沒有「看哪…律法」。
  25. 43.13 「座」:七十士譯本是「高度」。
  26. 44.19 有些古卷、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沒有「到外院」。
  27. 45.1 原文沒有「肘」;下同。
  28. 45.1 「二萬」是根據七十士譯本;原文是「一萬」。
  29. 45.5 「二十間房屋」:七十士譯本是「居住的城鎮」。
  30. 46.22 原文沒有「肘」;下同。
  31. 47.8 「直到海…一入海」:有古譯本是「一入臭水的海」。
  32. 47.8 「使水變淡」:原文是「使水得醫治」;下同。
  33. 47.9 「這兩條河」: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是「這條河」。
  34. 47.10 「曬」或譯「張」。
  35. 47.16 「直到西達達口;又往哈馬」:七十士譯本是「直到哈馬口;又往西達達」。
  36. 47.18 「你們要…到東海」:有古譯本是「疆界要從東海直到他瑪」。
  37. 47.19 「埃及溪谷」:原文是「溪谷」。
  38. 48.8 原文沒有「肘」;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