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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現在,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把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13 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這一切的事,但你—我們的 神懲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為我們留下這些殘存之民。 14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誡命,與行這些可憎之事的民族結親呢?若我們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餘民或殘存之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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