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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当得之物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做永得的份。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0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11 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做永得的份。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2 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13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于你。 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做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8 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19 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做永得的份。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a]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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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民数记 18:19 “盐”即“不废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