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玛代省亚马他城的宫内找到一卷书,书中记载如下:

“塞鲁士王元年,塞鲁士王就耶路撒冷的上帝之殿降下谕旨,要重建这殿作献祭之处,要奠立殿的地基。殿要高二十七米、宽二十七米, 每三层巨石加铺一层木料,经费由国库支付。 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上帝的殿里掳到巴比伦的金银器皿,都要归还到耶路撒冷上帝的殿里,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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