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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之物、可厌的事玷污我的圣所,所以,我要把你剃光[a],我的眼必不顾惜你,也不可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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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5.11 “把你剃光”:有古卷是“使你减少”;七十士译本是“弃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