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而且不仅是替犹太民族死,也是要把神的那些四散的儿女都召集合一。 53 从那天起,他们就商议要把耶稣杀掉。 54 因此,耶稣不再公开地在犹太人当中行事[a],而是离开那里,到旷野附近的地方,进了一个叫以法莲的城,在那里与门徒们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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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约翰福音 11:54 行事——原文直译“行走”。

52 祂不单是要替犹太民族死,也要把散居在各处的上帝的儿女聚集在一起。

53 从那天起,他们就计划要杀害耶稣, 54 所以耶稣不再公开地在犹太人中间露面。祂离开伯大尼,前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到了以法莲城,就和门徒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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