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命 記 21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21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的 地 上 , 若 遇 見 被 殺 的 人 倒 在 田 野 , 不 知 道 是 誰 殺 的 ,
2 長 老 和 審 判 官 就 要 出 去 , 從 被 殺 的 人 那 裡 量 起 , 直 量 到 四 圍 的 城 邑 ,
3 看 哪 城 離 被 殺 的 人 最 近 , 那 城 的 長 老 就 要 從 牛 群 中 取 一 隻 未 曾 耕 地 、 未 曾 負 軛 的 母 牛 犢 ,
4 把 母 牛 犢 牽 到 流 水 、 未 曾 耕 種 的 山 谷 去 , 在 谷 中 打 折 母 牛 犢 的 頸 項 。
5 祭 司 利 未 的 子 孫 要 近 前 來 ; 因 為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揀 選 了 他 們 事 奉 他 , 奉 耶 和 華 的 名 祝 福 , 所 有 爭 訟 毆 打 的 事 都 要 憑 他 們 判 斷 。
6 那 城 的 眾 長 老 , 就 是 離 被 殺 的 人 最 近 的 , 要 在 那 山 谷 中 , 在 所 打 折 頸 項 的 母 牛 犢 以 上 洗 手 ,
7 禱 告 ( 原 文 作 回 答 ) 說 : 我 們 的 手 未 曾 流 這 人 的 血 ; 我 們 的 眼 也 未 曾 看 見 這 事 。
8 耶 和 華 阿 , 求 你 赦 免 你 所 救 贖 的 以 色 列 民 , 不 要 使 流 無 辜 血 的 罪 歸 在 你 的 百 姓 以 色 列 中 間 。 這 樣 , 流 血 的 罪 必 得 赦 免 。
9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就 可 以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流 無 辜 血 的 罪 。
10 你 出 去 與 仇 敵 爭 戰 的 時 候 ,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將 他 們 交 在 你 手 中 , 你 就 擄 了 他 們 去 。
11 若 在 被 擄 的 人 中 見 有 美 貌 的 女 子 , 戀 慕 他 , 要 娶 他 為 妻 ,
12 就 可 以 領 他 到 你 家 裡 去 ; 他 便 要 剃 頭 髮 , 修 指 甲 ,
13 脫 去 被 擄 時 所 穿 的 衣 服 , 住 在 你 家 裡 哀 哭 父 母 一 個 整 月 , 然 後 可 以 與 他 同 房 。 你 作 他 的 丈 夫 , 他 作 你 的 妻 子 。
14 後 來 你 若 不 喜 悅 他 , 就 要 由 他 隨 意 出 去 , 決 不 可 為 錢 賣 他 , 也 不 可 當 婢 女 待 他 , 因 為 你 玷 污 了 他 。
15 人 若 有 二 妻 , 一 為 所 愛 , 一 為 所 惡 , 所 愛 的 、 所 惡 的 都 給 他 生 了 兒 子 , 但 長 子 是 所 惡 之 妻 生 的 。
16 到 了 把 產 業 分 給 兒 子 承 受 的 時 候 , 不 可 將 所 愛 之 妻 生 的 兒 子 立 為 長 子 , 在 所 惡 之 妻 生 的 兒 子 以 上 ,
17 卻 要 認 所 惡 之 妻 生 的 兒 子 為 長 子 , 將 產 業 多 加 一 分 給 他 ; 因 這 兒 子 是 他 力 量 強 壯 的 時 候 生 的 , 長 子 的 名 分 本 當 歸 他 。
18 人 若 有 頑 梗 悖 逆 的 兒 子 , 不 聽 從 父 母 的 話 , 他 們 雖 懲 治 他 , 他 仍 不 聽 從 ,
19 父 母 就 要 抓 住 他 , 將 他 帶 到 本 地 的 城 門 、 本 城 的 長 老 那 裡 ,
20 對 長 老 說 : 我 們 這 兒 子 頑 梗 悖 逆 , 不 聽 從 我 們 的 話 , 是 貪 食 好 酒 的 人 。
21 本 城 的 眾 人 就 要 用 石 頭 將 他 打 死 。 這 樣 , 就 把 那 惡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 以 色 列 眾 人 都 要 聽 見 害 怕 。
22 人 若 犯 該 死 的 罪 , 被 治 死 了 , 你 將 他 挂 在 木 頭 上 ,
23 他 的 屍 首 不 可 留 在 木 頭 上 過 夜 , 必 要 當 日 將 他 葬 埋 , 免 得 玷 污 了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之 地 。 因 為 被 挂 的 人 是 在 神 面 前 受 咒 詛 的 。
申命記 21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Traditional)
殺人疑案的處理
21 「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如果發現有人被殺,陳屍野外,卻不知道兇手是誰, 2 當地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去測量一下屍體距附近各城邑的距離。 3 距離屍體最近的那城的長老們要牽一頭從未負過軛、從未耕過地的小母牛, 4 去有溪流但無人耕種過的山谷,在那裡把牠的頸項打斷。 5 利未祭司也要去,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揀選他們在祂面前事奉、奉祂的名為人祝福並審理各種糾紛及人身傷害的事。 6 那城的長老們要在被打斷頸項的小母牛上方洗手, 7 然後禱告說,『我們的手沒有殺這人,我們的眼也沒有看見誰殺了他。 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已經救贖的以色列子民,不要把殺害這無辜之人的罪算在你的子民身上。』這樣,殺人的罪便可得到赦免。 9 你們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去殺害無辜之人的罪。
娶女俘的條例
10 「你們和敵人交戰時,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會把敵人交給你們,使他們成為你們的俘虜。 11 如果你們有人在俘虜中看見美麗的女子,被她吸引,想娶她為妻, 12 就可以帶她回家,讓她剃去頭髮,修剪指甲, 13 換掉被俘時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為她父母哀悼一個月。之後,那人便可以和她結為夫妻。 14 如果那人不喜歡她,則要讓她自由離去,不可賣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為他已經羞辱了她。
長子的權利
15 「如果一個人有兩個妻子,一個受他寵愛,一個不受他寵愛,二人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不受寵愛的妻子生的, 16 分產業的時候,他不可廢長立幼,把長子的權利給他所愛之妻生的兒子。 17 他必須承認他不愛之妻所生的長子的名分,分給他雙份產業,因為長子是他壯年時所生的兒子,應享有長子的權利。
懲處逆子的條例
18 「如果一個人的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屢教不改, 19 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帶到城門口去見本城的長老,對他們說, 20 『我們這個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不肯聽從我們,是個貪吃好酒之徒。』 21 全城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他,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罪惡。所有以色列人聽說後,都會感到害怕。
罪犯屍體的處理
22 「如果有人犯了死罪,屍體被掛在木頭上, 23 不可讓屍體在木頭上過夜,必須當天埋葬,因為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上帝所咒詛的。你們不可玷污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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