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Simplified)
利未人的产业
18 “利未祭司及其他利未支派的人在以色列不可拥有土地。他们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那是他们的产业。 2 他们在众支派中没有自己的产业,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这是祂的应许。 3 众人所献的牛羊的前腿、腮颊和胃应归祭司。 4 你们要给祭司初收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 5 因为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从各支派中拣选了利未人,让他们世代奉祂的名事奉。
6 “以色列境内任何地方的利未人若愿意离开自己所住的城,去耶和华选定的地方, 7 他可以像在耶和华面前事奉的其他利未人一样,在那里事奉他的上帝耶和华。 8 除了变卖产业所得之外,他还可以分到与其他祭司同等分量的祭物。
不可随从外族风俗
9 “你们进入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后,不可仿效当地民族的可憎行径。 10 你们当中不可有人焚烧自己的子女作祭物,不可有人占卜、算命、作法、行邪术、 11 念咒、做灵媒、行巫术或求问亡灵。 12 凡做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正是因为当地的民族做这些可憎之事,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才要当着你们的面把他们赶走。 13 你们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纯全无过。
耶和华使一位先知兴起
14 “你们将要赶走的那些民族听信术士和巫师,但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不准你们仿效他们。 15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在你们中间选立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你们要听从他。 16 这正是你们在何烈山聚会时向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所求的,当时你们说,‘不要让我们再听见我们上帝耶和华的声音,也不要让我们再看见这烈火,免得我们死亡。’ 17 于是,耶和华对我说,‘他们说的对。 18 我要在他们当中选立一位像你一样的先知,我会告诉他该说的话,他要把我的一切吩咐告诉他们。 19 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惩罚那人。 20 若有先知冒我的名说我未曾吩咐他的话,或以其他神明的名义说话,必须处死他。’ 21 你们也许心里会问,‘我们如何知道是否是耶和华说的话呢?’ 22 如果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的话没有应验,他的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他是妄自说预言,你们不用怕他。
申命记 18
Chinese New Version (Simplified)
利未人的产业
18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在以色列中,必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他们应得的一份”直译是“它的份”,即利未支派的份)。 2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
3 “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4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 5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的子孙,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
6 “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离开了那里,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7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 8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勿随从异族风俗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学习去行。 10 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直译是“使自己的儿女经过进入火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 念咒的、问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 因为行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厌恶的;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为你要赶走的那些民族,都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却不容许你这样行。
应许兴起一位先知
15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中间,就是从你的众兄弟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来,像我一样;你们要听从他。 16 这正是你在何烈山开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的 神的一切话,说:‘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的 神的声音了;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了,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华对我说:‘他们所说的都很好。 18 我要从他们的兄弟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一样;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里,他必把我吩咐他们的一切话都对他们说。 19 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追讨那人的罪。
对待假先知的条例
20 “‘不过,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须处死。’ 21 如果你心里说:‘耶和华没有说过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 一位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如果那话不成就,也不应验,这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申命记 18
Chinese New Version (Traditional)
利未人的產業
18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在以色列中,必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他們應得的一份”直譯是“它的份”,即利未支派的份)。 2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應許他們的。
3 “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 4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的子孫,可以常常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職。
6 “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裡的利未人,離開了那裡,一心一意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去, 7 他就可以奉耶和華他的 神的名供職,像他的眾兄弟利未人在那裡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樣。 8 除了他從父家承受的產業以外,他還可以得著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勿隨從異族風俗
9 “你到了耶和華你的 神要賜給你的那地的時候,那些外族人可厭可惡的事,你不可學習去行。 10 在你中間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兒女獻作火祭(“把自己的兒女獻作火祭”直譯是“使自己的兒女經過進入火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念咒的、問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因為行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厭惡的;就是因為這些可厭可惡的事的緣故,耶和華你的 神才把他們從你的面前趕走。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為你要趕走的那些民族,都聽從算命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卻不容許你這樣行。
應許興起一位先知
15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中間,就是從你的眾兄弟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來,像我一樣;你們要聽從他。 16 這正是你在何烈山開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的 神的一切話,說:‘不要讓我再聽見耶和華我的 神的聲音了;也不要讓我再看見這大火了,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對我說:‘他們所說的都很好。 18 我要從他們的兄弟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一樣;我要把我的話放在他口裡,他必把我吩咐他們的一切話都對他們說。 19 如果有人不聽從他奉我的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追討那人的罪。
對待假先知的條例
20 “‘不過,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說我沒有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須處死。’ 21 如果你心裡說:‘耶和華沒有說過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22 一位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如果那話不成就,也不應驗,這話就不是耶和華說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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