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4
Chinese New Version (Traditional)
禁戒某種喪事的風俗
14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兒女,不可為了死人割傷自己的身體,也不可使你們的額上光禿; 2 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你的 神的聖潔子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你們,特作他自己的子民。
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A)
3 “可厭惡之物,你都不可吃。 4 你們可以吃的牲畜是以下這些:牛、綿羊、山羊、 5 鹿、羚羊、赤鹿、野山羊、麋鹿、野羊、野鹿。 6 在走獸中,分蹄成兩蹄趾,又反芻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7 但是那些反芻或分蹄的走獸中,你們不可吃的有:駱駝、兔子和石貛,因為牠們反芻卻不分蹄,就對你們不潔淨。 8 至於豬,因為牠分蹄卻不反芻,就對你們不潔淨。牠們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觸摸。
9 “在水中,你們可以吃的,有以下這些:有鰭有鱗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沒有鰭沒有鱗的,你們都不可吃;這是對你們不潔淨的。
11 “潔淨的鳥類,你們都可以吃。 12 你們不可吃的鳥類有以下這些:鷹、狗頭鷹、紅頭鷹、 13 鳶、隼、黑隼,以及這一類的鳥; 14 烏鴉和這一類的鳥; 15 駝鳥、夜鷹、海鷹、雀鷹,以及這一類的鳥; 16 小貓頭鷹、貓頭鷹、角鴟、 17 小梟、禿鵰、魚鷹、 18 鸛、鷺,以及這一類的鳥;戴勝和蝙蝠。 19 有翅膀的昆蟲,對你們都不潔淨,你們都不可吃。 20 潔淨的鳥類,你們都可以吃。
21 “自死的動物,你們都不可吃;可以送給你城裡的寄居者吃,或是賣給外族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子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什一奉獻的條例
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田地每年所出的,獻上十分之一。 23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以及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就是在他選擇作他名的居所的地方吃,好使你可以學習常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24 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如果離你太遠,那路又太長,使你不能把供物帶到那裡去; 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把銀子拿在手裡,到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的地方去, 26 你可以用這銀子隨意買牛羊、清酒和烈酒;你心想要的,都可以買;在那裡,你和你的家人,都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喝歡樂。 27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28 “每三年之末,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裡; 29 這樣,利未人(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就可以來,吃得飽足;好叫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申命记 14
Chinese New Version (Simplified)
禁戒某种丧事的风俗
14 “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的儿女,不可为了死人割伤自己的身体,也不可使你们的额上光秃; 2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的 神的圣洁子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们,特作他自己的子民。
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A)
3 “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4 你们可以吃的牲畜是以下这些:牛、绵羊、山羊、 5 鹿、羚羊、赤鹿、野山羊、麋鹿、野羊、野鹿。 6 在走兽中,分蹄成两蹄趾,又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是那些反刍或分蹄的走兽中,你们不可吃的有:骆驼、兔子和石貛,因为牠们反刍却不分蹄,就对你们不洁净。 8 至于猪,因为牠分蹄却不反刍,就对你们不洁净。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触摸。
9 “在水中,你们可以吃的,有以下这些: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没有鳍没有鳞的,你们都不可吃;这是对你们不洁净的。
11 “洁净的鸟类,你们都可以吃。 12 你们不可吃的鸟类有以下这些:鹰、狗头鹰、红头鹰、 13 鸢、隼、黑隼,以及这一类的鸟; 14 乌鸦和这一类的鸟; 15 驼鸟、夜鹰、海鹰、雀鹰,以及这一类的鸟; 16 小猫头鹰、猫头鹰、角鸱、 17 小枭、秃鵰、鱼鹰、 18 鹳、鹭,以及这一类的鸟;戴胜和蝙蝠。 19 有翅膀的昆虫,对你们都不洁净,你们都不可吃。 20 洁净的鸟类,你们都可以吃。
21 “自死的动物,你们都不可吃;可以送给你城里的寄居者吃,或是卖给外族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为圣的子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什一奉献的条例
22 “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田地每年所出的,献上十分之一。 23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以及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就是在他选择作他名的居所的地方吃,好使你可以学习常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 24 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如果离你太远,那路又太长,使你不能把供物带到那里去; 25 你就可以换成银子,把银子拿在手里,到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的地方去, 26 你可以用这银子随意买牛羊、清酒和烈酒;你心想要的,都可以买;在那里,你和你的家人,都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喝欢乐。 27 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28 “每三年之末,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里; 29 这样,利未人(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以及在你城里的寄居者和孤儿寡妇,就可以来,吃得饱足;好叫耶和华你的 神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
Chinese New Version (CNV). Copyright © 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by Worldwide Bibl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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