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還是特別為我們說的呢?這樣寫下來,當然是為我們的緣故!因為耕田的應該懷著希望去耕田,打場的應該懷著一同分享糧食[a]的希望去打場。 11 既然我們為你們播下了屬靈的種子,那麼,如果我們從你們收取物質上的東西[b],這算過份嗎? 12 如果別人能從你們那裡分享這權利,我們不是更能分享嗎?

然而,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反而凡事包容,免得給基督的福音帶來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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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哥林多前書 9:10 糧食——輔助詞語。
  2. 哥林多前書 9:11 物質上的東西——原文直譯「屬肉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