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

唉,无知的加拉太人哪!是谁迷惑了你们[a]呢?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难道不是先前被描绘在你们眼前的吗? 我只想请教你们这一点:你们领受了圣灵,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还是本于信而听从呢?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以圣灵开始,现在却要以肉体完成吗? 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没有意义吗?会不会真的没有意义呢! 那么,神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是本于你们在律法上的行为,还是本于你们信而听从呢?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被算为他的义”[b] 因此你们应当知道:那些本于信的,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既然经文预先看见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福音传给了亚伯拉罕,说:“万国都要藉着你蒙祝福。”[c] 这样,那些有信仰的人,与有信仰的亚伯拉罕一同蒙祝福。

律法与应许

10 凡是本于律法上行为的人,都在诅咒之下,因为经上记着:“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书上所记载的一切,都是被诅咒的。”[d] 11 所以,明显地没有人能藉着律法在神面前被称为义,因为经上说:“义人将因信而活。”[e] 12 律法不是本于信,但是“遵行这些事的人,将因此而活。”[f] 13 基督替我们成了诅咒,从律法的诅咒中救赎了我们,因为经上记着:“凡是被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诅咒的。”[g] 14 这是为了让亚伯拉罕所蒙的祝福,能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邦人,好使我们能藉着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15 弟兄们,我按人的意思说话:甚至是人的约,一旦证实了,也没有人能废弃或加添。 16 神的各样应许,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一个后裔说的。神并没有说“后裔们”,像是指着许多人;而是说“你的一个后裔”[h],像是指着一个人,这一位就是基督。 17 我说的这话是: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不能废弃神[i]预先立好的约,使那应许无效。 18 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但是神把继业[j]赐给亚伯拉罕是藉着应许。

律法的目的

19 那么,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k]来临;律法是藉着天使,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 20 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神却是一位。 21 那么,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 22 然而,经上的话把万物[l]都圈在罪孽之下,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那些相信的人。 23 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 24 这样,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m],直到基督,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 25 不过,这信仰既然已经临到,我们就不在导师[n]之下了, 26 因为你们藉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是神的儿女。

后裔与继承人

27 实际上,你们所有受洗[o]归入基督的,就穿上了基督, 28 其中没有犹太人或希腊人,没有为奴的或自由的,没有男的或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合而为一了。 29 而且,如果你们属于基督,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的继承人。

Footnotes

  1. 加拉太书 3:1 有古抄本附“使你们不信从真理”。
  2. 加拉太书 3:6 《创世记》15:6。
  3. 加拉太书 3:8 《创世记》12:3;18:18。
  4. 加拉太书 3:10 《申命记》27:26。
  5. 加拉太书 3:11 《哈巴谷书》2:4。
  6. 加拉太书 3:12 《利未记》18:5。
  7. 加拉太书 3:13 《申命记》21:23。
  8. 加拉太书 3:16 《创世记》12:7;13:15;17:8;24:7。
  9. 加拉太书 3:17 有古抄本附“为基督”。
  10. 加拉太书 3:18 继业——辅助词语。
  11. 加拉太书 3:19 那蒙应许的后裔——指“耶稣基督”。
  12. 加拉太书 3:22 万物——或译作“万人”。
  13. 加拉太书 3:24 导师——或译作“监护人”。
  14. 加拉太书 3:25 导师——或译作“监护人”。
  15. 加拉太书 3:27 受洗——或译作“受浸”。

律法和信心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現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我只想問你們這一點:你們接受了聖靈,是靠著行律法,還是因為信所聽見的福音呢?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著聖靈開始,現在還要靠著肉體成全嗎? 你們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嗎?恐怕真是白受的了。 那麼, 神賜聖靈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因為你們行律法,還是因為你們信所聽見的福音呢?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所以你們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這樣看來,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11 很明顯,在 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必因信得生”或譯:“因信稱義的人,必定得生”)。 12 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 13 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咒詛的。” 14 這樣,亞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使我們因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律法和應許

15 弟兄們,我照著人的常理說:一個立好了的約,雖然是人所立的,卻沒有人可以廢棄或增加。 16 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 神並沒有說“給眾後裔”,好像指著多數;而是說“給你的一個後裔”,指著一個,就是基督。 17 我要這樣說, 神預先立好的約,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廢掉,使那應許落空。 18 因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於律法,就不是出於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賜給了亞伯拉罕。 19 那麼,為甚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 20 中保不是為單方面的,但 神卻是一位。

律法的功用

21 這樣,律法和 神的應許是對立的嗎?絕對不是。如果所賜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義就真的是出於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

23 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圍困,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25 但信的道理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啟蒙教師之下了。

因信作承受產業的兒子

26 你們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作了 神的兒子。 27 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 28 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僕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體了。 29 如果你們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按照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行律法與信基督

無知的加拉太人啊!誰又迷惑了你們呢?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早就像一幅畫一樣展現在你們眼前了。 我只想問,你們領受了聖靈是靠遵行律法呢,還是因為相信所聽見的福音呢? 你們既然靠聖靈開始了基督徒的生活,現在卻想靠肉體達到純全嗎?你們就這麼無知嗎? 你們受了許多苦,難道都是徒然的嗎?都白受了嗎? 上帝將聖靈賜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因為你們遵行律法呢,還是因為你們相信所聽到的福音呢?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為義人。」 因此,你們要明白,那些信上帝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聖經早就指明,上帝要叫外族人因信而被稱為義人,祂預先將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必因你而蒙福。」 所以那些信上帝的人必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到祝福。

10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 11 非常明顯,沒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因為聖經上說:「義人必靠信心而活。」 12 律法卻不是以信心為本,而是說:「遵行的人必存活。」

13 但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從而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聖經上說:「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受咒詛的。」 14 這樣,賜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可以藉著基督耶穌臨到外族人,使我們也可以藉著信得到上帝應許賜給我們的聖靈。

律法與應許

15 弟兄姊妹,我舉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世人的合約一經雙方簽訂之後,就不能作廢,也不能加添。 16 上帝曾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賜下應許,不過這裡沒有說「後裔們」——指許多人,而是說「你的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 18 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

19 那麼,為什麼會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佈的。 20 中間人代表雙方,但上帝則單方面賜下應許。

21 這樣看來,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當然不是!如果賜下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成為義人了。 22 但聖經說萬物都在罪的權勢下,爲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a]

23 信耶穌的時代[b]還沒有來臨以前,律法暫時監管我們。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 24 因此,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 25 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 26 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 27 因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c] 28 從此不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自由人和奴隸,男人和女人,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耶穌裡合而為一了。 29 你們若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都是照著上帝的應許承受產業的人。

Footnotes

  1. 3·22 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或譯「因爲耶稣基督的信實而得到應許」。
  2. 3·23 信耶穌的時代」希臘文是「信心」,下同25節。
  3. 3·27 披戴基督」是個隱喻,主要的意思是「像基督」,象徵有基督的生命與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