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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比 倫 王 尼 布 甲 尼 撒 從 前 擄 到 巴 比 倫 之 猶 大 省 的 人 , 現 在 他 們 的 子 孫 從 被 擄 到 之 地 回 耶 路 撒 冷 和 猶 大 , 各 歸 本 城

他 們 是 同 著 所 羅 巴 伯 、 耶 書 亞 、 尼 希 米 、 西 萊 雅 、 利 來 雅 、 末 底 改 、 必 珊 、 米 斯 拔 、 比 革 瓦 伊 、 利 宏 、 巴 拿 回 來 的 。

以 色 列 人 民 的 數 目 記 在 下 面 : 巴 錄 的 子 孫 二 千 一 百 七 十 二 名 ;

示 法 提 雅 的 子 孫 三 百 七 十 二 名 ;

亞 拉 的 子 孫 七 百 七 十 五 名 ;

巴 哈 • 摩 押 的 後 裔 , 就 是 耶 書 亞 和 約 押 的 子 孫 二 千 八 百 一 十 二 名 ;

以 攔 的 子 孫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四 名 ;

薩 土 的 子 孫 九 百 四 十 五 名 ;

薩 改 的 子 孫 七 百 六 十 名 ;

10 巴 尼 的 子 孫 六 百 四 十 二 名 ;

11 比 拜 的 子 孫 六 百 二 十 三 名 ;

12 押 甲 的 子 孫 一 千 二 百 二 十 二 名 ;

13 亞 多 尼 干 的 子 孫 六 百 六 十 六 名 ;

14 比 革 瓦 伊 的 子 孫 二 千 零 五 十 六 名 ;

15 亞 丁 的 子 孫 四 百 五 十 四 名 ;

16 亞 特 的 後 裔 , 就 是 希 西 家 的 子 孫 , 九 十 八 名 ;

17 比 賽 的 子 孫 三 百 二 十 三 名 ;

18 約 拉 的 子 孫 一 百 一 十 二 名 ;

19 哈 順 的 子 孫 二 百 二 十 三 名 ;

20 吉 罷 珥 人 九 十 五 名 ;

21 伯 利 恆 人 一 百 二 十 三 名 ;

22 尼 陀 法 人 五 十 六 名 ;

23 亞 拿 突 人 一 百 二 十 八 名 ;

24 亞 斯 瑪 弗 人 四 十 二 名 ;

25 基 列 • 耶 琳 人 、 基 非 拉 人 、 比 錄 人 共 七 百 四 十 三 名 ;

26 拉 瑪 人 、 迦 巴 人 共 六 百 二 十 一 名 ;

27 默 瑪 人 一 百 二 十 二 名 ;

28 伯 特 利 人 、 艾 人 共 二 百 二 十 三 名 ;

29 尼 波 人 五 十 二 名 ;

30 末 必 人 一 百 五 十 六 名 ;

31 別 的 以 攔 子 孫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四 名 ;

32 哈 琳 的 子 孫 三 百 二 十 名 ;

33 羅 德 人 、 哈 第 人 、 阿 挪 人 共 七 百 二 十 五 名 ;

34 耶 利 哥 人 三 百 四 十 五 名 ;

35 西 拿 人 三 千 六 百 三 十 名 。

36 祭 司 : 耶 書 亞 家 耶 大 雅 的 子 孫 九 百 七 十 三 名 ;

37 音 麥 的 子 孫 一 千 零 五 十 二 名 ;

38 巴 施 戶 珥 的 子 孫 一 千 二 百 四 十 七 名 ;

39 哈 琳 的 子 孫 一 千 零 一 十 七 名 。

40 利 未 人 : 何 達 威 雅 的 後 裔 , 就 是 耶 書 亞 和 甲 篾 的 子 孫 七 十 四 名 。

41 歌 唱 的 : 亞 薩 的 子 孫 一 百 二 十 八 名 。

42 守 門 的 : 沙 龍 的 子 孫 、 亞 特 的 子 孫 、 達 們 的 子 孫 、 亞 谷 的 子 孫 、 哈 底 大 的 子 孫 、 朔 拜 的 子 孫 , 共 一 百 三 十 九 名 。

43 尼 提 寧 ( 就 是 殿 役 ) : 西 哈 的 子 孫 、 哈 蘇 巴 的 子 孫 、 答 巴 俄 的 子 孫 、

44 基 綠 的 子 孫 、 西 亞 的 子 孫 、 巴 頓 的 子 孫 、

45 利 巴 拿 的 子 孫 、 哈 迦 巴 的 子 孫 、 亞 谷 的 子 孫 、

46 哈 甲 的 子 孫 、 薩 買 的 子 孫 、 哈 難 的 子 孫 、

47 吉 德 的 子 孫 、 迦 哈 的 子 孫 、 利 亞 雅 的 子 孫 、

48 利 汛 的 子 孫 、 尼 哥 大 的 子 孫 、 迦 散 的 子 孫 、

49 烏 撒 的 子 孫 、 巴 西 亞 的 子 孫 、 比 賽 的 子 孫 、

50 押 拿 的 子 孫 、 米 烏 寧 的 子 孫 、 尼 普 心 的 子 孫 、

51 巴 卜 的 子 孫 、 哈 古 巴 的 子 孫 、 哈 忽 的 子 孫 、

52 巴 洗 律 的 子 孫 、 米 希 大 的 子 孫 、 哈 沙 的 子 孫 、

53 巴 柯 的 子 孫 、 西 西 拉 的 子 孫 、 答 瑪 的 子 孫 、

54 尼 細 亞 的 子 孫 、 哈 提 法 的 子 孫 。

55 所 羅 門 僕 人 的 後 裔 , 就 是 瑣 太 的 子 孫 、 瑣 斐 列 的 子 孫 、 比 路 大 的 子 孫 、

56 雅 拉 的 子 孫 、 達 昆 的 子 孫 、 吉 德 的 子 孫 、

57 示 法 提 雅 的 子 孫 、 哈 替 的 子 孫 、 玻 黑 列 哈 斯 巴 音 的 子 孫 、 亞 米 的 子 孫 。

58 尼 提 寧 和 所 羅 門 僕 人 的 後 裔 共 三 百 九 十 二 名 。

59 從 特 • 米 拉 、 特 • 哈 薩 、 基 綠 、 押 但 、 音 麥 上 來 的 , 不 能 指 明 他 們 的 宗 族 譜 系 是 以 色 列 人 不 是 ;

60 他 們 是 第 來 雅 的 子 孫 、 多 比 雅 的 子 孫 、 尼 哥 大 的 子 孫 , 共 六 百 五 十 二 名 。

61 祭 司 中 , 哈 巴 雅 的 子 孫 、 哈 哥 斯 的 子 孫 、 巴 西 萊 的 子 孫 ; 因 為 他 們 的 先 祖 娶 了 基 列 人 巴 西 萊 的 女 兒 為 妻 , 所 以 起 名 叫 巴 西 萊 。

62 這 三 家 的 人 在 族 譜 之 中 尋 查 自 己 的 譜 系 , 卻 尋 不 著 , 因 此 算 為 不 潔 , 不 准 供 祭 司 的 職 任 。

63 省 長 對 他 們 說 : 「 不 可 吃 至 聖 的 物 , 直 到 有 用 烏 陵 和 土 明 決 疑 的 祭 司 興 起 來 。 」

64 會 眾 共 有 四 萬 二 千 三 百 六 十 名 。

65 此 外 , 還 有 他 們 的 僕 婢 七 千 三 百 三 十 七 名 , 又 有 歌 唱 的 男 女 二 百 名 。

66 他 們 有 馬 七 百 三 十 六 匹 , 騾 子 二 百 四 十 五 匹 ,

67 駱 駝 四 百 三 十 五 隻 , 驢 六 千 七 百 二 十 匹 。

68 有 些 族 長 到 了 耶 路 撒 冷 耶 和 華 殿 的 地 方 , 便 為 神 的 殿 甘 心 獻 上 禮 物 , 要 重 新 建 造 。

69 他 們 量 力 捐 入 工 程 庫 的 金 子 六 萬 一 千 達 利 克 , 銀 子 五 千 彌 拿 , 並 祭 司 的 禮 服 一 百 件 。

70 於 是 祭 司 、 利 未 人 、 民 中 的 一 些 人 、 歌 唱 的 、 守 門 的 、 尼 提 寧 ,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 各 住 在 自 己 的 城 裡 。

回歸的流亡者名單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把猶大省的人擄到巴比倫,這些人的子孫從流亡之地返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後,各回本城。 他們是與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和巴拿一同回來的。

以下是返回的以色列人的數目:

巴錄的子孫兩千一百七十二人;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人; 巴哈·摩押的子孫,即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兩千八百一十二人;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薩土的子孫九百四十五人;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人; 10 巴尼的子孫六百四十二人; 11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三人; 12 押甲的子孫一千二百二十二人; 13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六人; 14 比革瓦伊的子孫兩千零五十六人; 15 亞丁的子孫四百五十四人; 16 亞特的子孫,即希西迦的子孫九十八人; 17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三人; 18 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人; 19 哈順的子孫二百二十三人; 20 吉罷珥的子孫九十五人。

21 伯利恆人一百二十三名; 22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23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4 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5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和比錄人七百四十三名; 26 拉瑪人和迦巴人六百二十一名; 27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28 伯特利人和艾人二百二十三名; 29 尼波人五十二名; 30 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31 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2 哈琳人三百二十名; 33 羅德人、哈第人和阿挪人七百二十五名; 34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5 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36 祭司有耶大雅的子孫,即耶書亞的子孫九百七十三人; 37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人; 38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39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人。

40 利未人有何達威雅的子孫,即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人; 41 負責歌樂的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人; 42 負責守衛殿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和朔拜的子孫一百三十九人。

43 殿役有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4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5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亞谷的子孫、 46 哈甲的子孫、薩買的子孫、哈難的子孫、 47 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利亞雅的子孫、 48 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迦散的子孫、 49 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比賽的子孫、 50 押拿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1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2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3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4 尼細亞的子孫和哈提法的子孫。

55 所羅門僕人的子孫有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6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7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和亞米的子孫。

58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

59 以下這些人來自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和音麥,但不能證明自己是以色列人的後代: 60 第來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和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五十二人。

61-62 祭司中的哈巴雅宗族、哈哥斯宗族和巴西萊宗族,在族譜中都找不到自己的譜系,因此他們算為不潔淨,不能做祭司。巴西萊子孫的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因此取名叫巴西萊。 63 省長吩咐他們,要等到用烏陵和土明求問上帝的祭司出現後,才可以吃至聖之物。

64 回到猶大的人共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65 此外還有他們的七千三百三十七名男女僕婢,二百名男女歌樂手, 66 七百三十六匹馬,二百四十五匹騾子, 67 四百三十五頭駱駝和六千七百二十頭驢。

68 有些族長來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時,甘願為上帝的殿獻上禮物,用來在舊址上重新建殿。 69 他們盡自己的能力為這工程捐獻了五百公斤金子,三噸銀子,以及一百件祭司禮服。

70 祭司、利未人、一些百姓、歌樂手、殿門守衛和殿役住在自己的城裡,其餘的以色列人也都住在自己的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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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回归的犹大人(A)

这些犹大省的人,从前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去,现在他们从被掳之地回到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自己的城镇。

回归的领袖(B)

他们与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和巴拿一同回去。

回归的平民(C)

以色列民的男丁数目记在下面: 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人; 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人; 巴哈.摩押的子孙,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人;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人;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人; 10 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人; 11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人; 12 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人; 13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人; 14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人; 15 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人; 16 亚特的子孙,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人; 17 比宰的子孙三百二十三人; 18 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人; 19 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人; 20 吉罢珥的子孙九十五人; 21 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人。 22 尼陀法人五十六人。 23 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人。 24 亚斯玛弗人四十二人。 25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和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人。 26 拉玛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人。 27 默玛人一百二十二人。 28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二百二十三人。 29 尼波人五十二人。 30 玛革比士的子孙一百五十六人。 31 另外一个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2 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人。 33 罗德、哈第和阿挪的子孙共七百二十五人。 34 耶利哥的子孙三百四十五人。 35 西拿的子孙三千六百三十人。

回归的祭司(D)

36 祭司的数目记在下面:耶书亚家的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人。 37 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人。 38 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39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人。

回归的利未人(E)

40 利未人的数目记在下面:何达威雅的子孙,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人。 41 负责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人。 42 负责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和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人。

回归的殿役(F)

43 殿役的数目记在下面: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44 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45 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46 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47 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48 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49 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塞的子孙、 50 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51 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52 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53 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54 尼细亚的子孙和哈提法的子孙。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G)

55 所罗门仆人的子孙的数目记在下面: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56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57 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和亚米的子孙。 58 作殿役的和所罗门仆人的子孙共三百九十二人。

身世不明的人(H)

59 以下这些人是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可是他们无法证明他们的父家或世系是以色列人。 60 这些人是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和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人。 61 祭司的子孙中,有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和巴西莱的子孙;巴西莱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一个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62 这些人查考族谱的记录,却找不着,因此他们算为不洁净,不能作祭司。 63 省长告诉他们不可吃至圣之物,直等到有能用乌陵和土明来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回归者的总数(I)

64 全体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 65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又有男女歌唱者二百人。 66 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67 骆驼四百三十五匹和驴子六千七百二十头。

为圣殿而奉献的财物(J)

68 当一些族长到达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原址的时候,就为 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把殿在原址重建起来。 69 他们按照自己的力量奉到工程库里的,有金子五百公斤和银子两千八百公斤,以及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70 于是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门的、作殿役的,和一部分人民住在城里;以色列众人都住在自己的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