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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 且 聖 經 既 然 預 先 看 明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 就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 說 :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

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

10 凡 以 行 律 法 為 本 的 , 都 是 被 咒 詛 的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凡 不 常 照 律 法 書 上 所 記 一 切 之 事 去 行 的 , 就 被 咒 詛 。

11 沒 有 一 個 人 靠 著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 這 是 明 顯 的 ; 因 為 經 上 說 , 義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12 律 法 原 不 本 乎 信 , 只 說 : 行 這 些 事 的 , 就 必 因 此 活 著 。

13 基 督 既 為 我 們 受 ( 原 文 是 成 ) 了 咒 詛 , 就 贖 出 我 們 脫 離 律 法 的 咒 詛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凡 掛 在 木 頭 上 都 是 被 咒 詛 的 。

14 這 便 叫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 因 基 督 耶 穌 可 以 臨 到 外 邦 人 ,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

15 弟 兄 們 , 我 且 照 著 人 的 常 話 說 : 雖 然 是 人 的 文 約 , 若 已 經 立 定 了 , 就 沒 有 能 廢 棄 或 加 增 的 。

16 所 應 許 的 原 是 向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子 孫 說 的 。 神 並 不 是 說 眾 子 孫 , 指 著 許 多 人 , 乃 是 說 你 那 一 個 子 孫 , 指 著 一 個 人 , 就 是 基 督 。

17 我 是 這 麼 說 , 神 預 先 所 立 的 約 , 不 能 被 那 四 百 三 十 年 以 後 的 律 法 廢 掉 , 叫 應 許 歸 於 虛 空 。

18 因 為 承 受 產 業 , 若 本 乎 律 法 , 就 不 本 乎 應 許 ; 但 神 是 憑 著 應 許 把 產 業 賜 給 亞 伯 拉 罕 。

19 這 樣 說 來 , 律 法 是 為 甚 麼 有 的 呢 ? 原 是 為 過 犯 添 上 的 , 等 候 那 蒙 應 許 的 子 孫 來 到 , 並 且 是 藉 天 使 經 中 保 之 手 設 立 的 。

20 但 中 保 本 不 是 為 一 面 作 的 ; 神 卻 是 一 位 。

21 這 樣 , 律 法 是 與 神 的 應 許 反 對 麼 ? 斷 乎 不 是 ! 若 曾 傳 一 個 能 叫 人 得 生 的 律 法 , 義 就 誠 然 本 乎 律 法 了 。

22 但 聖 經 把 眾 人 都 圈 在 罪 裡 , 使 所 應 許 的 福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 歸 給 那 信 的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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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且 圣 经 既 然 预 先 看 明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称 义 , 就 早 已 传 福 音 给 亚 伯 拉 罕 , 说 : 万 国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

可 见 那 以 信 为 本 的 人 和 有 信 心 的 亚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

10 凡 以 行 律 法 为 本 的 , 都 是 被 咒 诅 的 ; 因 为 经 上 记 着 : 凡 不 常 照 律 法 书 上 所 记 一 切 之 事 去 行 的 , 就 被 咒 诅 。

11 没 有 一 个 人 靠 着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这 是 明 显 的 ; 因 为 经 上 说 , 义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12 律 法 原 不 本 乎 信 , 只 说 : 行 这 些 事 的 , 就 必 因 此 活 着 。

13 基 督 既 为 我 们 受 ( 原 文 是 成 ) 了 咒 诅 , 就 赎 出 我 们 脱 离 律 法 的 咒 诅 ; 因 为 经 上 记 着 : 凡 挂 在 木 头 上 都 是 被 咒 诅 的 。

14 这 便 叫 亚 伯 拉 罕 的 福 , 因 基 督 耶 稣 可 以 临 到 外 邦 人 , 使 我 们 因 信 得 着 所 应 许 的 圣 灵 。

15 弟 兄 们 , 我 且 照 着 人 的 常 话 说 : 虽 然 是 人 的 文 约 , 若 已 经 立 定 了 , 就 没 有 能 废 弃 或 加 增 的 。

16 所 应 许 的 原 是 向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子 孙 说 的 。 神 并 不 是 说 众 子 孙 , 指 着 许 多 人 , 乃 是 说 你 那 一 个 子 孙 , 指 着 一 个 人 , 就 是 基 督 。

17 我 是 这 麽 说 , 神 预 先 所 立 的 约 , 不 能 被 那 四 百 三 十 年 以 後 的 律 法 废 掉 , 叫 应 许 归 於 虚 空 。

18 因 为 承 受 产 业 , 若 本 乎 律 法 , 就 不 本 乎 应 许 ; 但 神 是 凭 着 应 许 把 产 业 赐 给 亚 伯 拉 罕 。

19 这 样 说 来 , 律 法 是 为 甚 麽 有 的 呢 ? 原 是 为 过 犯 添 上 的 , 等 候 那 蒙 应 许 的 子 孙 来 到 , 并 且 是 藉 天 使 经 中 保 之 手 设 立 的 。

20 但 中 保 本 不 是 为 一 面 作 的 ; 神 却 是 一 位 。

21 这 样 , 律 法 是 与 神 的 应 许 反 对 麽 ? 断 乎 不 是 ! 若 曾 传 一 个 能 叫 人 得 生 的 律 法 , 义 就 诚 然 本 乎 律 法 了 。

22 但 圣 经 把 众 人 都 圈 在 罪 里 , 使 所 应 许 的 福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归 给 那 信 的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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