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馬 書 4:1-15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4 如 此 說 來 ,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憑 著 肉 體 得 了 甚 麼 呢 ?
2 倘 若 亞 伯 拉 罕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 就 有 可 誇 的 ; 只 是 在 神 面 前 並 無 可 誇 。
3 經 上 說 甚 麼 呢 ? 說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4 做 工 的 得 工 價 , 不 算 恩 典 , 乃 是 該 得 的 ;
5 惟 有 不 做 工 的 ,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神 ,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
6 正 如 大 衛 稱 那 在 行 為 以 外 蒙 神 算 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
7 他 說 : 得 赦 免 其 過 、 遮 蓋 其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
8 主 不 算 為 有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
9 如 此 看 來 ,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因 我 們 所 說 ,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10 是 怎 麼 算 的 呢 ?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
11 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
12 又 作 受 割 禮 之 人 的 父 ,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禮 , 並 且 按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蹤 跡 去 行 的 人 。
13 因 為 神 應 許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後 裔 , 必 得 承 受 世 界 , 不 是 因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義 。
14 若 是 屬 乎 律 法 的 人 才 得 為 後 嗣 , 信 就 歸 於 虛 空 , 應 許 也 就 廢 棄 了 。
15 因 為 律 法 是 惹 動 忿 怒 的 ( 或 作 : 叫 人 受 刑 的 ) ; 那 裡 沒 有 律 法 , 那 裡 就 沒 有 過 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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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4:1-15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Simplified)
亚伯拉罕的榜样
4 那么,从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身上,我们学到什么呢? 2 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为有好行为而被称为义人,他就可以夸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没有可夸的。 3 圣经上不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吗? 4 人工作得来的工钱不算是恩典,是应得的。 5 但对于只信赦免罪人的上帝、不靠功劳的人,他的信就被算为义。
6 大卫也说不靠行为而被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 7 “过犯得到赦免、罪恶被遮盖的人有福了。 8 不被主定罪的人有福了。”
9 那么,这种福分只给受割礼的人吗?还是也给没有受割礼的人呢?因为我们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被算为义人。 10 他究竟是怎么被算为义人的呢?是他受割礼以前呢?还是以后呢?不是以后,而是以前。 11 他后来受割礼只不过是一个记号,表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而被称为义人了。他因此成为一切未受割礼的信徒之父,使这些人也可以被算为义人。 12 他也做了受割礼之人的父。这些人不只是受了割礼,还跟随我们先祖亚伯拉罕的脚步,效法他在未受割礼时的信心。
13 上帝应许将世界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行了律法,而是因为他因信而成了义人。 14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应许,信心就没有价值,上帝的应许也就落了空。 15 因为有律法,就有刑罚;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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