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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人 若 有 爭 訟 , 來 聽 審 判 , 審 判 官 就 要 定 義 人 有 理 , 定 惡 人 有 罪 。

惡 人 若 該 受 責 打 , 審 判 官 就 要 叫 他 當 面 伏 在 地 上 , 按 著 他 的 罪 照 數 責 打 。

只 可 打 他 四 十 下 , 不 可 過 數 ; 若 過 數 , 便 是 輕 賤 你 的 弟 兄 了 。

牛 在 場 上 踹 穀 的 時 候 , 不 可 籠 住 他 的 嘴 。

弟 兄 同 居 , 若 死 了 一 個 , 沒 有 兒 子 , 死 人 的 妻 不 可 出 嫁 外 人 , 他 丈 夫 的 兄 弟 當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 娶 他 為 妻 , 與 他 同 房 。

婦 人 生 的 長 子 必 歸 死 兄 的 名 下 ,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以 色 列 中 塗 抹 了 。

那 人 若 不 願 意 娶 他 哥 哥 的 妻 ,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到 城 門 長 老 那 裡 , 說 :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在 以 色 列 中 興 起 他 哥 哥 的 名 字 , 不 給 我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

本 城 的 長 老 就 要 召 那 人 來 問 他 , 他 若 執 意 說 : 我 不 願 意 娶 他 ,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當 著 長 老 到 那 人 的 跟 前 , 脫 了 他 的 鞋 , 吐 唾 沫 在 他 臉 上 , 說 : 凡 不 為 哥 哥 建 立 家 室 的 都 要 這 樣 待 他 。

10 在 以 色 列 中 , 他 的 名 必 稱 為 脫 鞋 之 家 。

11 若 有 二 人 爭 鬥 , 這 人 的 妻 近 前 來 , 要 救 他 丈 夫 脫 離 那 打 他 丈 夫 之 人 的 手 , 抓 住 那 人 的 下 體 ,

12 就 要 砍 斷 婦 人 的 手 ,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

13 你 囊 中 不 可 有 一 大 一 小 兩 樣 的 法 碼 。

14 你 家 裡 不 可 有 一 大 一 小 兩 樣 的 升 斗 。

15 當 用 對 準 公 平 的 法 碼 , 公 平 的 升 斗 。 這 樣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 你 的 日 子 就 可 以 長 久 。

16 因 為 行 非 義 之 事 的 人 都 是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憎 惡 的 。

17 你 要 記 念 你 們 出 埃 及 的 時 候 , 亞 瑪 力 人 在 路 上 怎 樣 待 你 。

18 他 們 在 路 上 遇 見 你 , 趁 你 疲 乏 困 倦 擊 殺 你 儘 後 邊 軟 弱 的 人 , 並 不 敬 畏 神 。

19 所 以 耶 和 華 ─ 你 神 使 你 不 被 四 圍 一 切 的 仇 敵 擾 亂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賜 你 為 業 的 地 上 得 享 平 安 。 那 時 , 你 要 將 亞 瑪 力 的 名 號 從 天 下 塗 抹 了 , 不 可 忘 記 。

26 你 進 去 得 了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為 業 之 地 居 住 ,

就 要 從 耶 和 華 ─ 你 神 賜 你 的 地 上 將 所 收 的 各 種 初 熟 的 土 產 取 些 來 , 盛 在 筐 子 裡 , 往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去 ,

見 當 時 作 祭 司 的 , 對 他 說 : 我 今 日 向 耶 和 華 ─ 你 神 明 認 , 我 已 來 到 耶 和 華 向 我 們 列 祖 起 誓 應 許 賜 給 我 們 的 地 。

祭 司 就 從 你 手 裡 取 過 筐 子 來 , 放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壇 前 。

你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說 : 我 祖 原 是 一 個 將 亡 的 亞 蘭 人 , 下 到 埃 及 寄 居 。 他 人 口 稀 少 , 在 那 裡 卻 成 了 又 大 又 強 、 人 數 很 多 的 國 民 。

埃 及 人 惡 待 我 們 , 苦 害 我 們 , 將 苦 工 加 在 我 們 身 上 。

於 是 我 們 哀 求 耶 和 華 ─ 我 們 列 祖 的 神 , 耶 和 華 聽 見 我 們 的 聲 音 , 看 見 我 們 所 受 的 困 苦 、 勞 碌 、 欺 壓 ,

他 就 用 大 能 的 手 和 伸 出 來 的 膀 臂 , 並 大 可 畏 的 事 與 神 蹟 奇 事 , 領 我 們 出 了 埃 及 ,

將 我 們 領 進 這 地 方 , 把 這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賜 給 我 們 。

10 耶 和 華 阿 , 現 在 我 把 你 所 賜 給 我 地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奉 了 來 。 隨 後 你 要 把 筐 子 放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下 拜 。

11 你 和 利 未 人 , 並 在 你 們 中 間 寄 居 的 , 要 因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和 你 家 的 一 切 福 分 歡 樂 。

12 每 逢 三 年 , 就 是 十 分 取 一 之 年 , 你 取 完 了 一 切 土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要 分 給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 與 孤 兒 寡 婦 , 使 他 們 在 你 城 中 可 以 吃 得 飽 足 。

13 你 又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說 : 我 已 將 聖 物 從 我 家 裡 拿 出 來 , 給 了 利 未 人 和 寄 居 的 , 與 孤 兒 寡 婦 , 是 照 你 所 吩 咐 我 的 一 切 命 令 。 你 的 命 令 我 都 沒 有 違 背 , 也 沒 有 忘 記 。

14 我 守 喪 的 時 候 , 沒 有 吃 這 聖 物 ; 不 潔 淨 的 時 候 , 也 沒 有 拿 出 來 , 又 沒 有 為 死 人 送 去 。 我 聽 從 了 耶 和 華 ─ 我 神 的 話 , 都 照 你 所 吩 咐 的 行 了 。

15 求 你 從 天 上 、 你 的 聖 所 垂 看 , 賜 福 給 你 的 百 姓 以 色 列 與 你 所 賜 給 我 們 的 地 , 就 是 你 向 我 們 列 祖 起 誓 賜 我 們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

16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今 日 吩 咐 你 行 這 些 律 例 典 章 , 所 以 你 要 盡 心 盡 性 謹 守 遵 行 。

17 你 今 日 認 耶 和 華 為 你 的 神 , 應 許 遵 行 他 的 道 , 謹 守 他 的 律 例 、 誡 命 、 典 章 , 聽 從 他 的 話 。

18 耶 和 華 今 日 照 他 所 應 許 你 的 , 也 認 你 為 他 的 子 民 , 使 你 謹 守 他 的 一 切 誡 命 ,

19 又 使 你 得 稱 讚 、 美 名 、 尊 榮 , 超 乎 他 所 造 的 萬 民 之 上 , 並 照 他 所 應 許 的 使 你 歸 耶 和 華 ─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 。

125 ( 上 行 之 詩 。 ) 倚 靠 耶 和 華 的 人 好 像 錫 安 山 , 永 不 動 搖 。

眾 山 怎 樣 圍 繞 耶 路 撒 冷 , 耶 和 華 也 照 樣 圍 繞 他 的 百 姓 , 從 今 時 直 到 永 遠 。

惡 人 的 杖 不 常 落 在 義 人 的 分 上 , 免 得 義 人 伸 手 作 惡 。

耶 和 華 啊 , 求 你 善 待 那 些 為 善 和 心 裡 正 直 的 人 。

至 於 那 偏 行 彎 曲 道 路 的 人 , 耶 和 華 必 使 他 和 作 惡 的 人 一 同 出 去 受 刑 。 願 平 安 歸 於 以 色 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