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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 西 將 以 色 列 眾 人 召 了 來 , 對 他 們 說 : 以 色 列 人 哪 , 我 今 日 曉 諭 你 們 的 律 例 典 章 , 你 們 要 聽 , 可 以 學 習 , 謹 守 遵 行 。

耶 和 華 ─ 我 們 的 神 在 何 烈 山 與 我 們 立 約 。

這 約 不 是 與 我 們 列 祖 立 的 , 乃 是 與 我 們 今 日 在 這 裡 存 活 之 人 立 的 。

耶 和 華 在 山 上 , 從 火 中 , 面 對 面 與 你 們 說 話 ─

那 時 我 站 在 耶 和 華 和 你 們 中 間 , 要 將 耶 和 華 的 話 傳 給 你 們 ; 因 為 你 們 懼 怕 那 火 , 沒 有 上 山 ─ 說 :

我 是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曾 將 你 從 埃 及 地 為 奴 之 家 領 出 來 。

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

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 也 不 可 做 甚 麼 形 像 , 彷 彿 上 天 、 下 地 和 地 底 下 、 水 中 的 百 物 。

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 也 不 可 事 奉 他 , 因 為 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 恨 我 的 , 我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 四 代 ;

10 愛 我 、 守 我 誡 命 的 , 我 必 向 他 們 發 慈 愛 , 直 到 千 代 。

11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名 ; 因 為 妄 稱 耶 和 華 名 的 , 耶 和 華 必 不 以 他 為 無 罪 。

12 當 照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吩 咐 的 守 安 息 日 為 聖 日 。

13 六 日 要 勞 碌 做 你 一 切 的 工 ,

14 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華 ─ 你 神 當 守 的 安 息 日 。 這 一 日 ,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 僕 婢 、 牛 、 驢 、 牲 畜 , 並 在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客 旅 , 無 論 何 工 都 不 可 做 , 使 你 的 僕 婢 可 以 和 你 一 樣 安 息 。

15 你 也 要 記 念 你 在 埃 及 地 作 過 奴 僕 ; 耶 和 華 ─ 你 神 用 大 能 的 手 和 伸 出 來 的 膀 臂 將 你 從 那 裡 領 出 來 。 因 此 ,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吩 咐 你 守 安 息 日 。

16 當 照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吩 咐 的 孝 敬 父 母 , 使 你 得 福 , 並 使 你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得 以 長 久 。

17 不 可 殺 人 。

18 不 可 姦 淫 。

19 不 可 偷 盜 。

20 不 可 作 假 見 證 陷 害 人 。

21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 也 不 可 貪 圖 人 的 房 屋 、 田 地 、 僕 婢 、 牛 、 驢 ,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

22 這 些 話 是 耶 和 華 在 山 上 , 從 火 中 、 雲 中 、 幽 暗 中 , 大 聲 曉 諭 你 們 全 會 眾 的 ; 此 外 並 沒 有 添 別 的 話 。 他 就 把 這 話 寫 在 兩 塊 石 版 上 , 交 給 我 了 。

23 那 時 , 火 焰 燒 山 , 你 們 聽 見 從 黑 暗 中 出 來 的 聲 音 ; 你 們 支 派 中 所 有 的 首 領 和 長 老 都 來 就 近 我 ,

24 說 : 看 哪 ,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將 他 的 榮 光 和 他 的 大 能 顯 給 我 們 看 , 我 們 又 聽 見 他 的 聲 音 從 火 中 出 來 。 今 日 我 們 得 見 神 與 人 說 話 , 人 還 存 活 。

25 現 在 這 大 火 將 要 燒 滅 我 們 , 我 們 何 必 冒 死 呢 ? 若 再 聽 見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的 聲 音 就 必 死 亡 。

26 凡 屬 血 氣 的 , 曾 有 何 人 聽 見 永 生 神 的 聲 音 從 火 中 出 來 , 像 我 們 聽 見 還 能 存 活 呢 ?

27 求 你 近 前 去 , 聽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所 要 說 的 一 切 話 , 將 他 對 你 說 的 話 都 傳 給 我 們 , 我 們 就 聽 從 遵 行 。

28 你 們 對 我 說 的 話 , 耶 和 華 都 聽 見 了 。 耶 和 華 對 我 說 : 這 百 姓 的 話 , 我 聽 見 了 ; 他 們 所 說 的 都 是 。

29 惟 願 他 們 存 這 樣 的 心 敬 畏 我 , 常 遵 守 我 的 一 切 誡 命 , 使 他 們 和 他 們 的 子 孫 永 遠 得 福 。

30 你 去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回 帳 棚 去 罷 !

31 至 於 你 , 可 以 站 在 我 這 裡 , 我 要 將 一 切 誡 命 、 律 例 、 典 章 傳 給 你 ; 你 要 教 訓 他 們 , 使 他 們 在 我 賜 他 們 為 業 的 地 上 遵 行 。

32 所 以 , 你 們 要 照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吩 咐 的 謹 守 遵 行 , 不 可 偏 離 左 右 。

33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吩 咐 你 們 行 的 , 你 們 都 要 去 行 , 使 你 們 可 以 存 活 得 福 , 並 使 你 們 的 日 子 在 所 要 承 受 的 地 上 得 以 長 久 。

十诫

摩西把所有的以色列人召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啊,要留心听我今天对你们宣讲的律例和典章,要学习并谨慎遵行。 我们的上帝耶和华曾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 这约不是与我们祖先立的,乃是与我们今天还活着的人立的。 耶和华在山上的烈火中面对面跟你们说话。 那时,因为你们害怕那烈火,没有到山上去,我就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把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耶和华说,

“‘我是你的上帝耶和华,曾把你领出埃及,使你不再受奴役。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飞禽走兽或水族的样子造神像, 不可跪拜它们,也不可供奉它们,因为我——你的上帝耶和华痛恨不贞,我必追讨背弃我之人的罪,从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10 但那些爱我、遵守我诫命的人,我必以慈爱待他们,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华的名,违者必被耶和华定罪。

12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守安息日为圣日。 13 你一周可工作六天, 14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安息日,你和儿女、仆婢、牛驴等牲畜以及你那里的外族人在这一天不可做任何工,好让仆婢和你一样得到休息。 15 要记住,你曾在埃及做奴隶,你的上帝耶和华伸出臂膀,用大能的手把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你的上帝耶和华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华要赐给你的土地上享长寿,蒙祝福。

17 “‘不可杀人。

18 “‘不可通奸。

19 “‘不可偷盗。

20 “‘不可作伪证陷害人。

21 “‘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不可贪图别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或其他任何物品。’

22 “这是耶和华在山上的烈火、乌云和幽暗中高声颁布给你们全体会众的诫命。此外,祂没有说别的。祂把这些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 23 当时,山上燃烧着烈焰,你们听见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你们各支派的首领和长老都到我跟前, 24 说,‘看啊,我们的上帝耶和华向我们彰显了祂的荣耀和威严,我们听见了祂从火中发出的声音。今天我们已经看见,人听见上帝说话后还能活着。 25 但我们何必冒死,被这烈火吞噬呢?我们若再次听到我们的上帝耶和华的声音,必然丧命。 26 世上有谁像我们一样听见永活上帝从火中说话后还能活着呢? 27 你去听听我们上帝耶和华所说的话,然后回来告诉我们,我们必听从、遵行。’

28 “耶和华听见了你们的话,就对我说,‘我听见了众人对你说的话,他们所说的都对。 29 但愿他们常常敬畏我,遵从我的一切诫命,以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世世代代可以蒙福。 30 你吩咐他们回到自己的帐篷, 31 然后你再回到我这里来,我要把所有的诫命、律例和典章都赐给你,你要把这些传授给众人,使他们可以在我要赐给他们的土地上遵行。’ 32 所以,你们要谨遵你们上帝耶和华的吩咐,不可偏离左右。 33 这样,你们便得享长寿,并且可以在你们将要占领的土地上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