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

勸民遵行耶和華之律例典章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唯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Read full chap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