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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

12 你 要 按 以 色 列 人 被 數 的 , 計 算 總 數 , 你 數 的 時 候 , 他 們 各 人 要 為 自 己 的 生 命 把 贖 價 奉 給 耶 和 華 , 免 得 數 的 時 候 在 他 們 中 間 有 災 殃 。

13 凡 過 去 歸 那 些 被 數 之 人 的 , 每 人 要 按 聖 所 的 平 , 拿 銀 子 半 舍 客 勒 ; 這 半 舍 客 勒 是 奉 給 耶 和 華 的 禮 物 ( 一 舍 客 勒 是 二 十 季 拉 ) 。

14 凡 過 去 歸 那 些 被 數 的 人 , 從 二 十 歲 以 外 的 , 要 將 這 禮 物 奉 給 耶 和 華 。

15 他 們 為 贖 生 命 將 禮 物 奉 給 耶 和 華 , 富 足 的 不 可 多 出 , 貧 窮 的 也 不 可 少 出 , 各 人 要 出 半 舍 客 勒 。

16 你 要 從 以 色 列 人 收 這 贖 罪 銀 , 作 為 會 幕 的 使 用 , 可 以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以 色 列 人 作 紀 念 , 贖 生 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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