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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你 們 存 活 於 世 的 日 子 ,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列 祖 的 神 所 賜 你 們 為 業 的 地 上 , 要 謹 守 遵 行 的 律 例 典 章 乃 是 這 些 :

你 們 要 將 所 趕 出 的 國 民 事 奉 神 的 各 地 方 , 無 論 是 在 高 山 , 在 小 山 , 在 各 青 翠 樹 下 , 都 毀 壞 了 ;

也 要 拆 毀 他 們 的 祭 壇 , 打 碎 他 們 的 柱 像 ,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木 偶 , 砍 下 他 們 雕 刻 的 神 像 , 並 將 其 名 從 那 地 方 除 滅 。

你 們 不 可 照 他 們 那 樣 事 奉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但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從 你 們 各 支 派 中 選 擇 何 處 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 你 們 就 當 往 那 裡 去 求 問 ,

將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還 願 祭 、 甘 心 祭 ,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都 奉 到 那 裡 。

在 那 裡 ,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都 可 以 吃 ,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蒙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賜 福 , 就 都 歡 樂 。

我 們 今 日 在 這 裡 所 行 的 是 各 人 行 自 己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們 將 來 不 可 這 樣 行 ;

因 為 你 們 還 沒 有 到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安 息 地 , 所 給 你 的 產 業 。

10 但 你 們 過 了 約 但 河 ,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使 你 們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 又 使 你 們 太 平 , 不 被 四 圍 的 一 切 仇 敵 擾 亂 , 安 然 居 住 。

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12 你 們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13 你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你 所 看 中 的 各 處 獻 燔 祭 。

14 惟 獨 耶 和 華 從 你 那 一 支 派 中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就 要 在 那 裡 獻 燔 祭 ,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你 的 。

15 然 而 , 在 你 各 城 裡 都 可 以 照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福 分 , 隨 心 所 欲 宰 牲 吃 肉 ;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就 如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16 只 是 不 可 吃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17 你 的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 甘 心 獻 的 ,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吃 。

18 但 要 在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面 前 吃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都 可 以 吃 ;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歡 樂 。

19 你 要 謹 慎 ,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

20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照 他 所 應 許 擴 張 你 境 界 的 時 候 , 你 心 裡 想 要 吃 肉 , 說 : 我 要 吃 肉 , 就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地 吃 肉 。

21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離 你 太 遠 , 就 可 以 照 我 所 吩 咐 的 , 將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的 牛 羊 取 些 宰 了 ,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在 你 城 裡 吃 。

22 你 吃 那 肉 , 要 像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23 只 是 你 要 心 意 堅 定 , 不 可 吃 血 , 因 為 血 是 生 命 ; 不 可 將 血 ( 原 文 作 生 命 ) 與 肉 同 吃 。

24 不 可 吃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25 不 可 吃 血 。 這 樣 ,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得 福 。

26 只 是 你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和 你 的 還 願 祭 要 奉 到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去 。

27 你 的 燔 祭 , 連 肉 帶 血 , 都 要 獻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血 要 倒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肉 , 你 自 己 可 以 吃 。

28 你 要 謹 守 聽 從 我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話 , 行 耶 和 華 ─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善 , 看 為 正 的 事 。 這 樣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永 遠 享 福 。

29 耶 和 華 ─ 你 神 將 你 要 去 趕 出 的 國 民 從 你 面 前 剪 除 , 你 得 了 他 們 的 地 居 住 ,

30 那 時 就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他 們 除 滅 之 後 隨 從 他 們 的 惡 俗 , 陷 入 網 羅 , 也 不 可 訪 問 他 們 的 神 說 : 這 些 國 民 怎 樣 事 奉 他 們 的 神 , 我 也 要 照 樣 行 。

31 你 不 可 向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這 樣 行 , 因 為 他 們 向 他 們 的 神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憎 嫌 所 恨 惡 的 一 切 事 , 甚 至 將 自 己 的 兒 女 用 火 焚 燒 , 獻 與 他 們 的 神 。

32 凡 我 所 吩 咐 的 ,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遵 行 , 不 可 加 添 , 也 不 可 刪 減 。

13 你 們 中 間 若 有 先 知 或 是 做 夢 的 起 來 , 向 你 顯 個 神 蹟 奇 事 ,

對 你 說 : 我 們 去 隨 從 你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事 奉 他 罷 。 他 所 顯 的 神 蹟 奇 事 雖 有 應 驗 ,

你 也 不 可 聽 那 先 知 或 是 那 做 夢 之 人 的 話 ; 因 為 這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試 驗 你 們 , 要 知 道 你 們 是 盡 心 盡 性 愛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不 是 。

你 們 要 順 從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敬 畏 他 , 謹 守 他 的 誡 命 , 聽 從 他 的 話 , 事 奉 他 , 專 靠 他 。

那 先 知 或 是 那 做 夢 的 既 用 言 語 叛 逆 那 領 你 們 出 埃 及 地 、 救 贖 你 脫 離 為 奴 之 家 的 耶 和 華 ─ 你 們 的 神 , 要 勾 引 你 離 開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吩 咐 你 行 的 道 , 你 便 要 將 他 治 死 。 這 樣 , 就 把 那 惡 從 你 們 中 間 除 掉 。

你 的 同 胞 弟 兄 , 或 是 你 的 兒 女 , 或 是 你 懷 中 的 妻 , 或 是 如 同 你 性 命 的 朋 友 , 若 暗 中 引 誘 你 , 說 : 我 們 不 如 去 事 奉 你 和 你 列 祖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是 你 四 圍 列 國 的 神 。 無 論 是 離 你 近 , 離 你 遠 , 從 地 這 邊 到 地 那 邊 的 神 ,

你 不 可 依 從 他 , 也 不 可 聽 從 他 ,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 你 不 可 憐 恤 他 , 也 不 可 遮 庇 他 ,

總 要 殺 他 ; 你 先 下 手 , 然 後 眾 民 也 下 手 , 將 他 治 死 。

10 要 用 石 頭 打 死 他 , 因 為 他 想 要 勾 引 你 離 開 那 領 你 出 埃 及 地 為 奴 之 家 的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11 以 色 列 眾 人 都 要 聽 見 害 怕 , 就 不 敢 在 你 們 中 間 再 行 這 樣 的 惡 了 。

12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所 賜 你 居 住 的 各 城 中 , 你 若 聽 人 說 , 有 些 匪 類 從 你 們 中 間 的 一 座 城 出 來 勾 引 本 城 的 居 民 , 說 : 我 們 不 如 去 事 奉 你 們 素 來 所 不 認 識 的 別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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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你 就 要 探 聽 , 查 究 , 細 細 地 訪 問 , 果 然 是 真 , 準 有 這 可 憎 惡 的 事 行 在 你 們 中 間 ,

15 你 必 要 用 刀 殺 那 城 裡 的 居 民 , 把 城 裡 所 有 的 , 連 牲 畜 , 都 用 刀 殺 盡 。

16 你 從 那 城 裡 所 奪 的 財 物 都 要 堆 積 在 街 市 上 , 用 火 將 城 和 其 內 所 奪 的 財 物 都 在 耶 和 華 ─ 你 神 面 前 燒 盡 ; 那 城 就 永 為 荒 堆 , 不 可 再 建 造 。

17 那 當 毀 滅 的 物 連 一 點 都 不 可 粘 你 的 手 。 你 要 聽 從 耶 和 華 ─ 你 神 的 話 , 遵 守 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一 切 誡 命 , 行 耶 和 華 ─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耶 和 華 就 必 轉 意 , 不 發 烈 怒 , 恩 待 你 , 憐 恤 你 , 照 他 向 你 列 祖 所 起 的 誓 使 你 人 數 增 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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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你 們 是 耶 和 華 ─ 你 們 神 的 兒 女 。 不 可 為 死 人 用 刀 劃 身 , 也 不 可 將 額 上 剃 光 。

因 為 你 歸 耶 和 華 ─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 , 耶 和 華 從 地 上 的 萬 民 中 揀 選 你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

凡 可 憎 的 物 都 不 可 吃 。

可 吃 的 牲 畜 就 是 牛 、 綿 羊 、 山 羊 、

鹿 、 羚 羊 、 麃 子 、 野 山 羊 、 麋 鹿 、 黃 羊 、 青 羊 。

凡 分 蹄 成 為 兩 瓣 又 倒 嚼 的 走 獸 ,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

但 那 些 倒 嚼 或 是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駱 駝 、 兔 子 、 沙 番 ─ 因 為 是 倒 嚼 不 分 蹄 ,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豬 ─ 因 為 是 分 蹄 卻 不 倒 嚼 ,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這 些 獸 的 肉 , 你 們 不 可 吃 , 死 的 也 不 可 摸 。

水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這 些 : 凡 有 翅 有 鱗 的 都 可 以 吃 ;

10 凡 無 翅 無 鱗 的 都 不 可 吃 , 是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11 凡 潔 淨 的 鳥 ,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

12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鵰 、 狗 頭 鵰 、 紅 頭 鵰 、

13 鸇 、 小 鷹 、 鷂 鷹 與 其 類 ,

14 烏 鴉 與 其 類 ,

15 鴕 鳥 、 夜 鷹 、 魚 鷹 、 鷹 與 其 類 ,

16 鴞 鳥 、 貓 頭 鷹 、 角 鴟 、

17 鵜 鶘 、 禿 鵰 、 鸕 鶿 、

18 鸛 、 鷺 鷥 與 其 類 , 戴 鵀 與 蝙 蝠 。

19 凡 有 翅 膀 爬 行 的 物 是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都 不 可 吃 。

20 凡 潔 淨 的 鳥 ,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

21 凡 自 死 的 , 你 們 都 不 可 吃 , 可 以 給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吃 , 或 賣 與 外 人 吃 , 因 為 你 是 歸 耶 和 華 ─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 。 不 可 用 山 羊 羔 母 的 奶 煮 山 羊 羔 。